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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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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2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2,521.5889万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5,000万元,用于种业平台建设项目、O2O新业态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獐股有字司发【2015】第133号),于2015年12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690号)。

 鉴于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项业务发展规划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回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260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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