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学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勤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华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比年初增长31.56%,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2016年3月31日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78.91%,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项目投入所致。
3、2016年3月31日无形资产比年初增长151.62%,主要原因是2016年1季度部分土地证已经办妥,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4、2016年3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44.28%,主要原因是2016年1季度部分土地证已经办妥,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5、2016年3月31日应付账款比年初下降42.44%,主要原因是公司结算应付账款所致。
6、2016年3月31日长期借款比年初增长30.38%,原因为公司贷款增加所致。
7、2016年3月31日应付债券比年初增长40.96%,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4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8、2016年3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下降49.42%,原因为公司持有的石化油服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9、2016年1季度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86.81%,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所致。
10、2016年1季度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0.79%,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1季度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1、2016年1季度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28.34%,主要原因新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到期,新疆子公司新发棉业、锦域纺织和宇华纺织所得税税率由15%提高到25%。
12、2016年1季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5.63%、53.22%和38.42%,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转型升级取得成效,同期毛利率上升,利润增长;二是政府补助增加。
13、2016年1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87.06万元,上年同期为-1571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4、2016年1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19.29万元,上年同期为-345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5、2016年1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105.04万元,上年同期为24382.69万元,主要原因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借款增加及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批复情况说明
201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23.00万股新股。截止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进行中。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说明
2016年1月8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亿元,期限3年,附第2年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6.50%。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魏学柱
2016年4月21日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 2016-017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 2016-018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10:3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玉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成员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 2016-02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为
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纺织”)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7日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轻纺区
注册资本:54,71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学柱
经营范围为: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销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宇华纺织资产总额为131,774.05万元,负债总额为71,847.11万元,净资产为59,926.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52%,主营业务收入为81,685.53万元,利润总额为6,196.34万元,净利润5,369.6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该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宇华纺织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实际经营所需。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证被担保对象的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担保行为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宇华纺织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已批准对外担保总额为86,000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
资产额的42.49%,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3.83%。
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对外批准提供担保金额为59,000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9.15%,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9.49%。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77,7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39%,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2.50%。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