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春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书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宝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二至四季度电视剧拍摄、发行计划表:
■
2016年二至四季度电影拍摄、发行计划表: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6-034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于2016年4月16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盟将威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此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36)。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03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盟将威签署授信协议起一年。公司同意盟将威此次授信申请,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盟将威及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盟将威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简介
名称: 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5 月 31 日
注册地点: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27-D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徐佳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务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晤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艺人经纪(不含演出经纪);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
东阳盟将威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盟将威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14805万元,总负债28969万元,净资产85835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06万元,利润总额2552万元,净利润1939万元。
三、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盟将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分行商请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的融资;
2.公司为本次盟将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被担保方盟将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该公司的良性发展,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持有盟将威100%股权,可以控制其经营情况,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控,并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额度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的额度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额度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若本次公司为盟将威银行授信全额提供担保完成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将为1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5.03%,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盟将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03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BVI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海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东方文化传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当代东方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VI 公司)。BVI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美元,香港子公司对其总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近日,BVI公司的注册登记已获当地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并领取了注册证书,注册号为19117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投资属于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本次香港子公司投资设立的BVI公司为其全资设立,无其他投资协议主体。
三、BVI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ad Eastern Meida Group Company Limited
当代东方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British Virgin Islands
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日期:2016年4月19日
投资总额:公司注册资本金1美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香港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出资,持有BVI公司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四、投资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香港子公司投资设立上述BVI公司,主要是基于优化税务管理和公司未来国际化经营的长远考虑,以提高投资收益率,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BVI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当地法律、政策体系及经济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公司需不断适应当地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保证依照当地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法律风险。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6-03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接到股东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当代”)函告,具体情况为:厦门当代于2015年4月15日将持有的本公司6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2%)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为期366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于2016年4月15日到期进行了购回交易。另,厦门当代于2016年4月20日将持有的本公司6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1.62%)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再次进行了为期366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20日。
上述相关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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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厦门当代本次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4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4.99%,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本次办理质押登记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本次质押用途为借款抵押。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厦门当代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270万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4267.7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308 万股的10.86%。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