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2.28元/股调整为9.37元/股。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07,166,12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33,617,930股(含本数)。
根据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2.2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470,993.86元;同时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512,419,42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20,484,186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2,413,498,572元。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公告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4月21日。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公司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2.28元/股调整为9.37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28元/股-0.108元/股)/(1+0.3)﹦9.37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07,166,12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33,617,930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5,000,000,000.00元÷9.37元/股﹦533,617,930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暂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