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0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5金融街MTN002,代码:101575004)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5金融街MTN002
4、债券代码:101575004
5、发行总额:24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99%
7、到期付息日:2016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方式:010-66573955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爱梅
联系方式:010-59312918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王端阳
联系方式:010-66104321、4205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340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5日发行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为4.00%;于2016年2月25日发行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3.83%;本次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已于2016年4月13日完成认购缴款,最终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80%,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债券认购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如下: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6金控02”,债券代码为“118611”。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15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20亿元的发行额度。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票面利率:3.80%。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1、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12、发行首日:2016年4月12日。
13、起息日:2016年4月13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率(最后一期含本金)。
15、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到期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21年4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4月13日。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6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2日。
18、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