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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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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4月2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锦州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锦州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锦州银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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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及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暂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上述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请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 关于本公司在锦州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锦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锦州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锦州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锦州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锦州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锦州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锦州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根据相关公告,自2014年6月3日起,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对机构客户暂停A类份额所有销售机构的申购、涉及A类份额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机构客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交的B类份额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不予接受,该基金有权确认失败。其他相关规定请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规定如有变化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78

 公司网站:www.jinzhoubank.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非控股股东承销证券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翔基金”)、科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瑞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防军工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价值精选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价值成长基金”)参加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的老股东配售。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控股股东。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发布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旗下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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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4月21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东方国信(代码:300166)”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4月2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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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于本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 关于本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日常申购及转换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 010-68858117

 网址:www.psbc.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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