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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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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资讯类、UPS电源、汽车电子和逆变器等电子设备,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消费类电子、电动工具、LED照明以及工业及仪表等领域。

 依靠自身努力和多年稳健经营,公司积累了一批在各领域拥有领先市场地位的优质客户。公司主要客户大多数为国内外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或细分行业龙头。公司连续七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公司的电子变压器制造综合实力位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件类产品

 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按照特性分为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和电感三大类。其中,包括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在内的电子变压器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的电感类产品包括太阳能逆变电感、大功率逆变电感、PFC电感、滤波器、整流电感、谐振电感、输出电感和贴片电感等多个系列。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定位为客户提供迅捷、周全的产品定制服务,凭借快速的市场反应、领先的产品技术、周全的解决方案,成为国内磁性元件行业的领先者,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目前公司电子变压器产品在计算机电源、UPS电源等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客户覆盖众多世界级电源厂商以及汽车电子企业。

 2、开关电源类产品

 公司的开关电源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以分为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三大类。具体产品包括: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LED电源、网络通信电源、工业及仪表电源等多个系列。公司充分利用电子变压器的技术、客户资源、制造经验等优势,将产业链向电源产品延伸。公司目前生产的开关电源产品主要为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以及各类定制电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公司完成销售74,082.76万元,略高于2014年,但因费用增长等原因,2015年实现净利润5,718.63万元,较2014年降低2%;其中,磁性元件实现销售37,176.90万元,较2014年降低9.15%,开关电源实现销售36,905.86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11.53%。

 总体而言,公司在2015年国际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克服了国内制造成本持续上升、价格竞争剧烈的重重困难,保持了业绩的平稳。磁性元件方面,传统领域销售额有所下降,而近两年公司在新能源产品和汽车充电桩领域的持续投入产生成效,销售额逐年递增。开关电源方面,拓展了多个国外大客户,在LED和电动工具等领域销售不断攀升,开关电源取得了公司有史以来的最好业绩。

 未来,公司应继续强化精益生产、提升成本管理能力,保持在汽车充电桩领域的优势,扩大有关市场份额;并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聚焦于其他高附加值的新兴产品领域等前沿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大客户,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肖铿总经理所作的《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对2015年的公司的工作做出了总结,并提出了2016年的工作计划。

 董事会认为201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2015年度的经营目标,对2016年的工作计划设定合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科、李秉心、韦少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规划修改为:在满足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要求的基础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0,400,000股为基数,每十股派息1元(含税),拟合计派息17,040,000元(含税),拟合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55,600,000 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2016年公司向商业银行累计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90,000元人民币,此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将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临时出租的议案》。

 因子公司惠州可立克部分厂房暂时不能被充分利用,故同意将惠州可立克计38,473.62平米的闲置厂房,在不超过三年的时间内暂时用于出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4,00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对惠州可立克增资,此次增资行为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惠州变压器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惠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惠州变压器子公司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拟设立的惠州变压器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准名),使变压器事业部独立核算和经营,更快速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耘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谢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6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实、客观、公允的反映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的情况,对2016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同意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2015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并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阅,同意通过该议案。《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未来发展所进行的相应调整。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发展无不良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0,400,000股为基数,每十股派息1元(含税),拟合计派息17,040,000元(含税),拟合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55,600,000 股。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优秀的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为公司服务期间,较好完成了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其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使变压器事业部独立核算和经营,更快速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该变动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会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次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6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2015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制定的工资核定办法及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考核激励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2016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3日(周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23日(周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7、《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新增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将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临时出租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6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已由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3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 030)、《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3、 6、 7、 8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13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梅梦凡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段轶群女士 梅梦凡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

 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可立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输入委托股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分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只可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进行服务密码的申请。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数字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铿先生、财务总监伍春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段轶群女士、独立董事韦少辉先生、保荐代表人梁战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监会”)证监许可[2015] 1356 号《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8元。截至2015年12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22,90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4,188,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8,719,04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7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98,804,44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10,085,400.00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10,089,599.16元,具体情况如下:

 用于上市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0,085,400.00元和其利息4,199.16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9,945.15元。

 截止2015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8,724,785.9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810.2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1,377.96万元。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288,724,785.9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6年1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716.13万元。立信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03号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1,377.96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其他说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先以自有资金垫付,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加公司收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用于临时性出租。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决议通过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规划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该议案已提请2014年6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将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规划修改为:在满足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要求的基础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修改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是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是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为前提,兼顾了股东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不确定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186,270.5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41,655.8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711,293.47元,扣除2015年分配201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1,466,211.7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789,696.40元。

 鉴于公司2015年度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公司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无持股变动情况。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拟在未来 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

 1、利润分配方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400,000股增加至426,000,000 股。

 2、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认真负责,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新增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向上述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7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各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

 ■

 2016年公司向商业银行累计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90,000元人民币,此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向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铿

 3、公司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东兴片区兴德西路2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4日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ADSL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资金来源及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总额14,000万元人民币,均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惠州可立克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14,000万元自筹资金增资惠州可立克,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本次对惠州可立克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惠州变压器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的方式,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准名,以下简称“子公司”),主要负责变压器事业部的经营。公司持有子公司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子公司名称:惠州市可立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准名)

 2、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东兴片区兴德西路2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大功率变压器、高低频变压器、电感、滤波器等电子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1)首先使用不超过103.91万元的自有资金申请工商注册登记;(2)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增资,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在惠州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经营管理需要,使公司变压器事业部和电源事业部实现专业化分工,突出公司经营主业,更好地独立核算和准确考核经营业绩。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注册子公司并用募集资金对其增资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投资可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公司和股东创造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56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募集资金总额32,290.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18.8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871.90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等三个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183.80万元,主要用于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厂房主体建设、装修及购买生产设备等,剩余募集资金2,396.09万元。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7,843.62万元。

 本项目将通过扩大公司电子变压器及电感等磁性元件产能以满足持续增长的客户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使变压器事业部及电源事业部更好的发展,实现独立核算和精准考核,公司拟在惠州设立独立的变压器子公司,并变更“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拟变更情况如下:

 1、实施主体变更为惠州变压器子公司:

 公司拟将“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拟设立的惠州变压器子公司。拟设立变压器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惠州市可立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准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00万元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高低频变压器、电感、滤波器、连接器、镇流器;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2、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本次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使变压器事业部独立核算和经营,更快速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3、其他重要说明:

 (1)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首先使用不超过103.91万元的自有资金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待本次变更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增资,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

 (2)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与“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安排

 1、以自有资金完成全资子公司的设立。

 2、本次变更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396.09万元及利息对前述已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3、终止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于2016年1月6日签署的、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现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011515010004284)。

 4、公司、完成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五、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与子公司的专业分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2、变更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事项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变更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由公司、完成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六、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原有用途和投向,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与子公司的专业分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七、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1、可立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可立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可立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可立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原有用途和投向,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与子公司的专业分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综上,招商证券对可立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议案的审查,我们认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有助于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本次变更系根据目前投资环境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使变压器事业部独立核算和经营,更快速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该变动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会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次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独立董事金科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30日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谢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耘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直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耘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谢耘先生简历

 谢耘,男,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

 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兼经营发展部主任;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至今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1月至2012年2月任珠海市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谢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谢耘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4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谢耘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深圳可立克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8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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