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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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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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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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家电、汽车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是应用于家电及汽车等的各类外观结构部件。毅昌科技坚持以“科技立国,设计兴国”的发展理念,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将工业设计(Design)、三精制造(Manufacture)、五星服务(Service)相结合的DMS创新产业模式——即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融合信息化技术,对新兴科技、创新设计、先进工艺、自动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等多方面进行集成创新,为国内外200多家客户提供工业设计及生产制造创新增值服务。
目前,公司仍为订单驱动型发展模式,业绩的增长依赖于订单取得的多寡和订单质量。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十余年地努力和积淀,公司在电视机外观结构件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稳居前茅。但随着近年来公司所属行业呈现出的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特点,同时,下游家电行业市场保有量逐步接近饱和、消费引擎动力不足,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受到压缩。因此,公司积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现有主营业务上寻求产品的升级改良,提升产品的利润空间。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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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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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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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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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整体经济环境较为严峻、行业形势不容乐观的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紧密围绕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沿着资源整合之路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采取了一些列稳经营保增长的措施,实现了整体销售的大幅增长,经营利润较去年同期有一定提升,在业务转型期的市场推进上取得了战略性的进展。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1,610.94 万元,比上年度324,264.54万元增长14.60%;实现净利润4,733.61万元,比上年度4,313.24万元增长9.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77万元,比上年度4,257.03万元增长10.80%。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传统家电业务实现转型升级
1、电视机一体机业务转型进展顺利。这一年,公司家电运营中心重点对电视机行业进行了有效的资源整合,家电业务的推进卓有成效。大尺寸平面一体机、商用机、超薄平面一体机等产品研发推进顺利,部分产品成功量产,在产品差异化创新之路上取得一定成果。在市场开拓方面,本年度成功开启了现有结构件客户的电视机一体机业务,同时开拓并实现了与互联网客户的合作,韩国、日本业务按计划推进,这些都为公司电视机一体机业务后续的爆发式增长提供前提保障。
2、白电业务在新技术新工艺运用上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为公司净利增长做出贡献。目前双色工艺、模内注塑工艺已批量应用;一体成型拉伸筒项目、滚烫工艺、覆膜工艺均已推广使用中。
3、2015年公司成立了光电事业部,其成立对公司的背光系统从研发到供应链是一个重大变革,使公司在整机背光范畴的产业链资源整合上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让公司的资源更集中,对产品服务、质量的把握更统一。
(二)汽车业务稳健经营、持续提升
2015年度汽车业务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升,持续通过开源节流、毛利管控、成本改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各项措施,利润得到了一定的增长,为集团整体利润提升做出较大贡献。
为推动汽车业务增长的持续性,拓展客户与产品、整合资源以实现模块化,公司全面启动了京津冀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试产阶段,为开拓京津冀周边的汽车业务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持续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
本年度继续以经营层“三年三倍增”思想为指导,除持续推动自动化、成本管控、财务从紧专案之外,2015年重点实施了自律经营到班组及目视化管理专案。各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计划,实现了经营体的独立经营分析,能够通过经营数据的对比得出自身问题所在,并有针对性的实施改善;同时利用形象直观的各种目视化方法和精益工具来组织一些改善活动,打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提高制造系统的管理效益。
(四)关注资金管控
在资金方面,强化财务管理与分析。从应收账款管理、供应商付款管理、资金筹划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制度,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细致规划、动态管控、每月追踪、落实结果,其中应收账款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实行了专案式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考核机制,加强全集团应收账款催收,落实责任到人。在资金筹划方面,加强与银行、资金平台合作,有效利用财务杠杆以加强财务风险防控;通过持续的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费用管控;强化现金流管理,动态关注应收应付、预付账款管理。
随着公司上市以后,尤其是近两年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日渐清晰并逐步得到落实。未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推动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产业领域升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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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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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独立董事麦堪成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沈肇章代为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海涛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朱桂龙、阮锋、白华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达3,716,109,442.37元,同比增长1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67,706.25元,同比上升1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40,760.46元,同比上升28.3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4,242,394.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409,653.0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652,047.67元。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40,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01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熊海涛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3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达3,716,109,442.37元,同比增长1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67,706.25元,同比上升1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40,760.46元,同比上升28.3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监事会认为:1、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度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联董事熊海涛女士对此项预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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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金发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759.0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6亿元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公司经营范围:塑料粒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降解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流代理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用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生物分解塑料制品制造;仓储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截至2015年9月30日,金发科技总资产为14,256,260,052.67元,总负债为5,948,880,642.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77,766,323.57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11,489,456,870.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202,727.47元。
2、关联关系
熊海涛女士任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任金发科技董事,故金发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金发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与金发科技关联交易标的为塑胶粒子。关联交易的采购价格经严格核算对比,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价格与同类厂家的同类型产品价格相当,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预计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发科技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该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任何一方股东利益,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毅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2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沈阳毅昌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使用该两笔授信额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8%,被担保人沈阳毅昌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5.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2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9%,安
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
经营范围: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工程塑料制品、钣金材料制品设计;模具外协加工;工程塑料制品制造;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电视机、电视机料件及模具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财务状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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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毅昌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2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壹年,全部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沈阳毅昌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沈阳毅昌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目前沈阳毅昌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12亿元,占2015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5.44%,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7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苏毅昌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使用该笔授信额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4.52%,被担保人江苏毅昌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0.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68号
注册资本:17,206万元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9.4188%,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5812%。
法定代表人:任雪峰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液晶电视、液晶模组及其零部件;从事液晶背光模组紧密钣金件、高端电视结构件、金属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2、财务状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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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毅昌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7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贰年,全部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江苏毅昌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江苏毅昌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目前江苏毅昌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87亿元,占2014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0%,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 2016 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6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6月 16日 下午3:00 至 2016 年6月17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1、3、4、5、6、7、8、9已由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由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6月1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 9:30—11:30和13:00—15:00;
2、 投票代码:362420 ;投票简称:毅昌投票
3、 在投票当日,“毅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议案 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五项议案,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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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 6 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副董事长丁金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昌焱先生、独立董事白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