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机电液一体化装备及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供应商。
海源机械是全球产品门类最多的液压成型技术和装备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生产的全自动液压机械包括HE系列复合材料全自动液压压机及LFT—D生产线、HF系列墙体材料全自动液压压机、HC系列耐火材料和HP系列陶瓷砖全自动液压压机,此外公司还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及其他配套机械设备。公司目前的机械产品主要用于复合材料制品、墙材制造、耐火材料和陶瓷砖的生产。
公司开发的HE系列复合材料压机主要用于复合材料的压制,目前主要产品HE压机配套LFT-D生产线,可用于长纤维增强热塑型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应用于建筑轻量化、汽车轻量化等多个领域,较以往复合材料闭模加工工艺,热塑式LFT-D技术具有减少生产循环、重量轻、可回收和材料种类多的优势,同时增加设计自由度和汽车组件的可回收性,目前世界上仅有少数企业能制造。国内复合材料在汽车、航空、高铁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将会给公司HE系列压机及LFT-D生产线的销售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生产的HF系列压机和加气生产线,主要采用废料包括粉煤灰、矿渣等原料生产墙材,公司是目前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成熟和最主要的供应商,市场份额领先。
公司的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业务主要应用于建筑轻量化和汽车轻量化领域。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制品包括复合材料建筑模板、汽车车身及零件轻量化等复合材料制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是公司依托设备优势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延伸的重要平台。建筑轻量化的主要产品是复合材料建筑模板,为国内首家开发生产,可应用于房地产及地铁、高铁、高速公路等施工领域,相对于传统的木模及钢模,复合材料模板具有安全环保、施工灵活、省工节材、高效便捷、质量可靠等优点。汽车轻量化方面,主要业务是开发和制造复合材料的汽车零部件,除采用LFT-D、SMC等工艺生产复合材料轻量化汽车部件外,公司还在2015年成功地对应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车身的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进行了验证,也将很快进入产业化运用。报告期内,公司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销售收入增长迅猛,已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44.6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公司传统的机械产品仍处于低谷,但公司产品升级和业务转型的成果初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11.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复合材料制品业务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246.5%,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4.6%;机械装备业务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同比下降33.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7.8%。
(二)主营业务完成情况
1、机械装备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机械装备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同比减少33.7%。公司的机械产品主要分为HE系列复合材料全自动液压压机、HF系列墙体材料全自动液压压机、HC系列耐火材料和HP系列陶瓷砖全自动液压压机。其中HF、HP、HC系列装备产品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由于房地产投资和冶金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振,影响了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而存量订单也存在由于客户融资困难,导致推迟提货的情况,影响了销售收入的实现。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对公司传统机械产品业务的挑战,公司在2015年着手对这部分业务涉及的业务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目前调整工作还在进行中,预计在2016年将初见成效。与此同时,面对复合材料新兴的市场需求,公司集中资源拓展机械业务中高端的复合材料装备业务,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他传统机械装备的销售下滑。
2、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业务实现了大幅增长,公司向复合材料轻量化发展的战略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筑轻量化和汽车轻量化是公司依托装备优势,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报告期内,建筑轻量化的主要产品建筑模板,于2014年正式推向市场,在房建市场取得稳步增长的同时,2015年公司策略性地向地铁、高铁、水利等公建市场拓展,由于产品轻便、通用性强、施工灵活、节省人工等优势,获得了多家大型施工企业的认可与支持,并在全国的多个省市的上百个项目中开展合作和试点,在公建领域得以迅速推广。除建筑轻量化产品外,公司在汽车轻量化业务方面,前期主要投入在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以及与主机厂在复合材料部件的合作开发,目前也已开始形成订单,预计在未来几年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的出口市场俄罗斯等受经济影响,需求下滑明显,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相比2014年有较大减少。面对出口的不利形势,公司调整了出口产品及区域结构,重点推进公司的高端HE系列产品和建筑模板的出口,并结合产品特点,将发达国家和地区做为出口的重要区域。2015年底,公司达成了与欧美客户的HE复合材料模压机出口订单,这是公司高端装备首次进入国际市场,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利用公司产品性价比高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高端机械装备在发达国家的出口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模板在海外包括台湾、新加坡、中东、南美等地的出口,海外市场反响较好,增长可期。
4、碳纤维轻量化技术实现突破:立足于复合材料模压设备多年的研发基础和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经验,公司密切跟踪国际上碳纤维成型技术的发展,整合国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技术资源对碳纤维短周期大批量成型工艺进行了多年的投入,在2015年实现了技术突破。并于2015年9月通过海源碳纤维概念车的开发,对公司自主研发的碳纤维车身工艺和装备进行了验证,即将投入产业化实施。公司成为全球少有的掌握碳纤维短周期大批量成型工艺及装备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
5、3D设备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3D设备的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储备和数据搜集,开发的3D大型建筑打印机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公司参股的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大力拓展桌面打印机业务,并积极尝试3D打印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应用服务,也取得了成功经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资本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资本经营推动公司的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
1、启动定增投入碳纤维车身产业化项目
2015年,在碳纤维成型工艺实现技术突破后,公司适时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碳纤维车身的产业化项目,具体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示范项目”。公司已于2015年12月3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定增正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预计募集资金如期到位后,2016年底可以实现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线的安装调试,2017年上半年投入生产,该项目的实施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碳纤维汽车车身轻量化的整体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成为国际领先的液压成型装备、新型高端复合材料龙头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2、投资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切入下游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公司于2015年9月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刘心文达成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省汽车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暂定名为“福建省汽车集团云驰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11%股权。云度新能源汽车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参股云度新能源汽车不仅使得公司能够更深入布局汽车产业链,也有利于公司碳纤维相关装备及产品的市场开拓。
(四)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万元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1.3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销售情况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3.15%,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但因产量有所下降,公司部分传统产品的成本有所上升,使得营业成本上升的比例高于营业收入上升比例。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4.94%,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出口业务同比有所下降,出口佣金也相应下降,使得销售销售费用同比有所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4.69%,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研究开发支出及聘请中介机构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266.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再产生大额孳息,另外,本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有所上升,银行利息支出产生一定的财务费用,以上原因导致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有所上升。
(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7.79%,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复合材料模板销售增长较为显著。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了6.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母公司海源机械采取去库存政策,对销量下滑的部分机型减少了备货金额,使得母公司本报告期内的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以上因素使得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49.78%。
(7)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了43.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5.0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以上两方面因素使得本报告其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61.20%。
(8)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了144.53%,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支出同比有所增加,使得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86.35%,以上两项因素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60.66%。
(9)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加113.26%,主要原因是定向增发项目碳纤维样车研发以及复合材料建筑轻量化研发投入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09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文东华先生和陈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14.32万元,同比增长11.34%;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62万元,同比下降13.2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5年度)》、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保荐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5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租赁公司融资
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拟向以下银行、租赁公司融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具体银行、租赁公司及拟申请融资额度如下:
■
注:具体融资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及租赁公司最终核定为准。实际开展融资业务合作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及租赁公司。
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所有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融资业务(不论笔数和单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期间),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及海源新材料的具体融资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与各家银行、租赁公司洽谈、签署与该笔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承担。
(二)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海源新材料的上述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与银行洽谈、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承担。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审计说明(2015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自2006年开始已连续我司服务了10年。该所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在以前的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王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李祥凌先生及李建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2015年11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12月3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未完成。
公司已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鉴于股东大会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具体授权事宜如下: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的选择;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及王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0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14.32万元,同比增长11.34%;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62万元,同比下降13.2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建设进度,能有效的保证子公司健康、高效的运营。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优质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十、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叶仰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十三、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叶仰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2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75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0元。截至2010年12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6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4,310,0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账号为734171018260002154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4,215.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585,78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2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861,120.44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71,635,288.97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7,225,831.47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
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30,989,371.54元,系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归还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后,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减少金额为989,371.54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0,850,491.98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71,635,288.97 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7,225,831.47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0,989,371.54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700,850,491.98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700,850,491.98元比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超出17,264,706.98元,该超出部分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历年来产生的孳息17,278,061.69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3,354.71元后计17,264,706.98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36,951.70万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8.30万元的自有资金对“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期增资,全部作为其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支出。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中信左海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 2012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二区建设,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择机扩大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604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并将截至2012年5月31日尚未投入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其中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 万元,利息收益 866.02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604万元)以及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共计36,951.70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不含结余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65.25%。
2013年5 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2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2,581,134.72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102,581,134.7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581,134.7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2109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慧敏女士、刘秋芬女士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5月14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5月13日,公司归还了上述资金。
根据公司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3年5月24日至2014年5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了 1,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5月公司归还了剩余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划转金额为30,989,371.54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此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归还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5,500万元贷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7日归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洪山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8日归还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2,000万元贷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00万元贷款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1,000万元贷款。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募投项目计划编制于2008年,目前外部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过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我国经济增长也有所放缓,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的下游市场增长情况也与预期有所变化。同时公司上市以来,各项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外购实物价格和各项费用标准也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原募投项目二区工程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现有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原募投项目一区工程已基本满足公司近期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发展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若继续投入原募投项目二区建设,将导致投资成本增加、产能空置,加重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负担,出现投资效益不佳的情形。
基于以上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经过审慎考虑适当调整了未来5-10年的发展规划,在立足做大做强液压成型设备主业的基础上,提升公司产品的整线配套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领域发展。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 6月14日和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2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编号:2012-026,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资料,根据公告显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将全部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以及购置除公司生产的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外的其他设备。
2012年9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一条HE600-20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1,550万元,其中: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金额为64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上述设备,子公司付清合同一价款。
2012年11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十条HE600-25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公司产品实际入库含税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支付的合同二项下设备预付款5,950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2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涉及金额1,180万元。
2013年3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中发现公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表述有误,与相关资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并客观导致了公告内容与募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差异。发现此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层高度重视,责成董事会秘书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配合监管部门的问询和核查,并积极认真地进行妥善处理。福建证监局接获公司报告后于2013年4月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13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2号,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万元向公司购买3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5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825 万元归还子公司向公司购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13日和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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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3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
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为2,153.45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的1.76%,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2.16%,其中1,153.45万元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为为控股子公司海源新材料短期借款提供担保。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至2017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海源新材料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场所:福建省建阳市武夷新区童游工业园区四期TF06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8日
主营业务: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和销售;自主生产产品进出口业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实施(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海源新材料实现营业利润2,226.85万元,净利润2,027.96万元;2015年末海源新材料总资产为46,546.34万元。
2、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其中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需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的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二)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的担保
在银行审批给公司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公司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买方信贷业务贷款,客户办理该项贷款后将该款作为向公司购买设备的货款,公司为该客户的上述贷款承担保证金担保责任,按照客户按揭贷款额度向银行缴存保证金,保证金随客户按期还款而减少。公司担保期限为客户借款期限。
公司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保证金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公司认为,海源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目前海源新材料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产品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设备回购的风险,因此公司在提供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时要求客户将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公司洽谈、签署为海源新材料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六、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等对外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而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等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建设进度,能有效的保证子公司健康、高效的运营。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优质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7,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53.45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净资产的2.1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担保的金额为1,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4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名称: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三维打印公司”)
2、关联事项:公司拟向海源三维打印公司采购LFT-D生产线配套设备、HC系列耐火材料液压压砖机配套检测线设备及3D打印实验室设备。
3、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4、关联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与参股企业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王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概况
2015年度,公司向三维打印公司出租办公场所,租金收入合计96,000元。
2015年度,公司对与三维打印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不超过800万元的预计,用于向三维打印公司购买LFT-D生产线配套的切刀、输送线、冲孔设备等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三维打印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2.41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无关联交易发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3D打印制造技术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设备、精密机械的生产、制造、安装、调试、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维打印公司资产总额为1,258.44万元,净资产为802.55万元,净利润为-109.31万元。
9、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股东福州昌晖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仰恩先生任公司监事兼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王琳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总工程师职务。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四、协议签署情况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分批次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签署正式的协议。2016年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此类交易金额将控制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
五、交易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已拥有一支在电核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团队,为保证公司直接在线长纤维热塑性复合材料(LFT-D)生产线产品所涉及的玻纤切断等技术的保密性,并充分利用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在3D打印方面的技术成果,公司拟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展开本次合作。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良光先生、董事王琳先生为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与福建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5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
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以上拟投资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也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期限: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和理财产品发行单位商讨有关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6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0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建材机械、建材生产、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比例、伺服液压技术、全自动液压压砖机。(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变更后:建材机械、建材生产、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比例、伺服液压技术、全自动液压压机。(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拟对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三、审批程序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7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参股公司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三维打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海源三维打印公司部分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良光先生拟以108.3万元受让参股公司原个人股东10.8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王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光先生担任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王琳先生担任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3D打印制造技术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设备、精密机械的生产、制造、安装、调试、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维打印公司资产总额为1,258.44万元,净资产为802.55万元,净利润为-109.31万元。
9、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董事长李良光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股东福州昌晖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仰恩先生任公司监事兼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王琳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总工程师职务。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1、李良光(自然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
2、雷远彪(自然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8.25%。
3、林晓耕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13.75%。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及价格
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股东雷远彪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海源三维打印公司8.25%的股份以82.5万元转让给李良光先生;股东林晓耕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海源三维打印公司2.58%的股份以25.8万元转让给李良光先生。通过以上转让,李良光先生合计持有海源三维打印公司10.83%的股份,转让款合计108.3万元。
(二)交割期
自股份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三)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价款10%的违约金。
除以上股权转让外,股东林晓耕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海源三维打印公司5%的股份转让给黄金鹏先生,2.5%的股份转让给张益晗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五、增资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计划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增加至1500万,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按所持股权比例,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增资人民币225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良光先生对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增资人民币74.1万元,其中,福州昌晖因自身原因不参与此次增资,其股份被稀释至2.67%,其名下1.33%的股份由李良光先生认购。
以上增资完成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六、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参与股权转让,由实际控制人李良光先生受让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增资是基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并增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监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8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5月12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5)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陈冲先生和文东华先生将分别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三、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529
2、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海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苏霞 吴丽明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在每个议案表决栏“赞成”、“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9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嘉屹先生、财务总监洪津先生、独立董事陈冲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兰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