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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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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利祥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5,826,2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67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5,824,0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67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4,905,5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36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4,903,3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36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确认及201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监事人员2015年度薪酬确认及201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劳正中、余飞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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