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1日,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许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6年3月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0万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质押登记日期为2016年3月7日,质押期自2016年3月7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详见2016年3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927,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3.66%,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