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与中驰极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极速”)于2016年4月6日签署了《何平、任金生与中驰极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拟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86,736,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58%)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驰极速。
2016年4月14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及中驰极速的通知: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与中驰极速正在协商调整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股份交易方案,交易的总金额不变,受让后的实际控制人不变,受让的主体构成可能发生变化。
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圳惠程,股票代码:002168)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公司正督促相关方尽快确定股份交易架构调整事宜,最迟将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相关事项确切信息并按规定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