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83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安消”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出具的《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中安消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047号),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134,534,437股无偿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仪电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仪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534,437股。
截止本公告日,仪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仪电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1,724,4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1%,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2015-070、2015-076、2015-0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中安消股份总数不超过12,830,000股(即不超过中安消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中安消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拟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3、拟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015年5月13日,仪电集团承诺其在任意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会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2015年7月10日,仪电集团出具《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的要求,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仪电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中安消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仪电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归还银行贷款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仪电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仪电集团将严格遵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在仪电集团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仪电集团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