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自2015年8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因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65)。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1月24日前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故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原停牌期(即2015年11月24日)届满后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75)。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已分别于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9日、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23日、2016年1月30日、2016年2月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5、2015-62、2015-63、2015-64、2015-67、2015-69、2015-70、2015-71、2015-78、2015-79、2015-82、2015-83、2015-86、2015-87、2015-88、2015-90、2015-91、2016-03、2016-05、2016-06、2016-07、2016-08)。
2016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7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4)。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日开市起复牌。预案公告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三十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于2016年3月17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1)。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加紧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各项后续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正在进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的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公司及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正在编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标的资产正在履行资产规范程序。待上述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文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二、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公告。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