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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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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1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送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爱众股份【2015】234号)已于2016年3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批复,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高立金、缪兴旺。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

 公司联系人:杨伯菊 唐燕华

 电话:0826-2983066 0826-2983333

 传真:0826-2983358

 保荐人联系人:郝国栋

 电话:010-59026755

 传真:010-59026603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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