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6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8号),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 2016年4月 9 日披露的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事项未确定,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问询函》延期回复,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