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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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793,701.2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于2000年开始进入煤炭供应链领域,主要从事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历经15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A股领先的全球领先的大宗商品供应链平台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践行“以煤炭为先导,积极涉足其他大宗商品”的发展战略,成功将主营业务由单一煤炭领域拓展至铁矿石、棉花等全品类大宗商品供应链领域,业务模式也由单一商品贸易逐步转型为以电子商务平台为纽带,协同大宗商品贸易和以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平台服务,迈向供应链管理领域的新纪元。
为适应行业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2015年公司主要拓展以下经营布局:
(一)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板块——基础
大宗商品具有产业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金融属性强等特点,商品贸易是供应链平台服务和供应链金融的基础。
2015年公司立足煤炭,积极涉足其他大宗商品。目前本业务板块主要以煤炭、焦煤、焦炭、铁矿石、棉花等大宗商品贸易为主,充分利用期货、纸货等金融衍生品,打造国际领先的期现结合的常态经营模式。一方面规避现货价格、汇率等交易风险,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规模,赚取合理商业利润;同时,业务贯穿采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完整的供应链服务环节,向全产业链客户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供应链管理增值服务,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二)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板块——桥梁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是公司借助互联网思维革新传统商业模式的一大跨越,其不仅能够通过标准化、多样化供应链平台服务(包括金融服务)切实降低产业客户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从而吸引并聚集产业各环节核心客户和核心资源,形成数十万亿级别的资产蓝海。而产业电商平台,不仅聚集资产端,更能通过平台优势对接庞大的资金端市场,成为嫁接资产和资金的桥梁。2015年,公司借助煤炭领域多年的线下积累,将传统供应链管理服务标准化,成功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垂直电商平台——易煤网(www.yimei180.com)。通过整合金融、监管、检验、港口仓 储等相关的利益方,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高效无缝对接,充分满足了平台客户的交易、物流仓储、支付、结算和融资等全方面的需求,使交易更高效,更透明。逐步构建全产业链良性发展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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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链金融板块——纽带
大宗商品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本身具备天然的金融属性,加之行业景气度持续走低,行业融资环境持续恶劣,导致供应链金融诉求急剧增加。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积极布局供应链金融产业,利用金融服务传统供应链管理业务板块和电子商务平台板块,增加客户粘性的同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旗下拥有一张商业保理牌照(天津保理公司)和三张融资租赁牌照(天津瑞茂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瑞茂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瑞茂通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以大宗商品贸易为基础,为产业链客户提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全方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个战略板块经营管理相对独立,但业务保持高度协同,达到相辅相成的良性产业循环。公司通过战略转型,逐步形成横向——商品品类多元化,纵向——商品、电商加金融相结合的大平台模式。
行业情况说明请详见“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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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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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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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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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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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全行业经营环境十分严峻,行业景气指数不断下滑的大环境下,公司继续以既定发展战略为导向,一方面深耕传统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通过管理精细化、服务多样化,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坚定转型,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新业务布局和商业模式的变革,形成以“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板块”加“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板块”加“供应链金融板块”三大产业板块方向。板块之间运营团队独立、考核导向独立、业务模式独立,但同时不同板块业务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支撑,形成三足鼎立,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2015年经过公司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共计实现营业收入94.05亿元,同比增长12.78%,受制于行业环境及公司尚处于战略转型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最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亿元,同比下降14.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24.61%。综上,公司经营稳健,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可持续性较强。
以下将详细介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三大战略板块
1、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全球包括煤炭在内的大宗商品处于低谷期,公司积极的探索新的供应链服务方式来适应市场。
传统煤炭领域:通过自己更为细致、周到的服务为生态圈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实现贸易服务化。并且结合易煤网带来的客户信息,将资源配置的更为合理,降低终端用户的用煤成本,进而适应市场低迷的现状。煤炭供应链管理平台也由原来的优势区域借助易煤网而推向全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煤炭发运约2,808万吨,同比增长51.87%,其中国内煤炭业务1,191万吨,同比增长89.95%;国外煤炭进口业务1,617万吨,同比增长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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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宗商品领域:公司基于煤炭供应链领域近15年积累的经验及对大宗商品市场未来的发展判断,果断开拓铁矿石、棉花等其他大宗商品领域,由一个万亿级产业市场向多个万元级产业市场进军。
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外专业人才和团队,在2015年10月份先后成立冶金事业部、纺织品事业部,正式涉足非煤炭大宗商品领域。充分利用期货、纸货等金融衍生品来规避市场风险,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在向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充分的挖掘大宗商品的金融属性,实现产业与金融的无缝链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铁矿石和棉花业务已累计实现营业收入逾8,000万元。
2、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板块
2015年3月13日,由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独立开发的全球领先大型煤炭电子商务平台——易煤网(http://www.yimei180.com)正式上线公测,报告期内,易煤网经过不断的调整磨合,经营模式日趋成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以供应链金融为支点撬动交易规模
易煤网以公司线下成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为基础,通过创新,相继开发了“煤易购”、“煤易贷”、“煤易融”和“煤易销”等标准化供应链金融产品,为广大产业客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行业问题,不仅增加了公司新的利润来源,也保证了平台注册用户和交易规模的高速扩张。2015年共计实现煤炭交易约4,400万吨,累计交易额突破140亿元;共计注册用户近1,400家,其中实现交易的用户600余家,成为国内煤炭垂直电商平台的领军标杆。
(2)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5年10月,和略电商获得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00570)增资入股,完成增资后,恒生电子持有和略电商15%股份,2015年12月31日,恒生电子将其持有的和略电商3.7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系由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部分核心员工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和恒生电子共同参与对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的投资)。
(3)对接产业链核心客户,完善平台生态圈
①易煤网通过“易煤商城”和“团购”业务对接多家大型煤炭生产方,甚至开辟“煤矿专区”直接为客户提供一手资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源供给质量。
②开发“阳光招标系统”直接服务于终端用户,切实降低客户采购成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易煤网已为多家大型电厂、钢厂实现线上阳光招标采购。
③对接多家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基于易煤网线上交易业务着手开发独立支付系统,为未来打造资金闭环,全面对接供应链金融夯实基础。
3、供应链金融板块
行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恶化,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亏损,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全面下调企业信用等级,进而导致企业资金链条紧张,供应链金融产业反而迎来高速发展的春天。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供应链金融团队,成立瑞茂通资产管理公司、瑞茂通仓储管理公司,打造了物流端的WMS(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系统、现金流的SCF(Statement of cash flows)系统,实现对业务的全面监控和管理,形成了瑞茂通供应链金融的可视化风控体系。
健全的风控体系提高对融资资产的风险甄别及风险处置能力,有效对接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板块和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板块,为传统产业和电商平台的新老优质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保理合同项下受让的应收账款余额约61.01亿元,同比增长52.6%,实现营业收入7.14亿元,净利润3.19亿元,同比增长54.49%。
(二)重大项目实施
1、股权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93号文核准,公司成功实施并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共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928,57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9,783,928.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216,071.43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陆续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21)。
2、债权融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公司于 2015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文件编号:证监许可 [2015]2754 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一期(共计7亿元人民币)发行完毕。
(三)创新管理模式
1、全面推行类阿米巴合伙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创新管理模式,根据公司各个业务单元的具体情况,从组织架构和管理形式上全面推行合伙制改革,团队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充分激发了业务团队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合伙制的改革为公司引进高端人才或团队奠定基础。
2、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首批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达到行权和解锁上市条件,2015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首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报告期内共计5名高级管理人员和82名核心业务人员分别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共涉及限制性股票93万股,股票期权521.5万股。
2015年9月,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重新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期股票期权项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经营层人员共计168人,首次授予2750万股,预留300万股
6.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94.05亿元,同比增长12.78%;营业成本79.87亿元,同比增长12.27%;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亿元,同比下降14.93%。具体情况分析请详见本章节其他版块内容。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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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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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中前五大销售客户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3.68亿元,占总营业收入14.53%
(2)报告期内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前五大客户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1.66%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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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中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合计营业成本13.29亿元,占总营业成14.66%。
(2)报告期内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前五大客户合计营业成本1.06亿元,占总营业成本1.17%
2.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费用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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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海运费大幅降价,并且部分陆运费用不再由公司承担,导致运杂费大量减少,从而引起销售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按期确认相关费用,同时公司引进大量高端人才致使人工费用(薪酬)增加,从而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报告期内融资规模扩大致使公司利息支出费用增加,同时由于汇率波动致使汇兑损益增加,从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3.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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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扩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扩张导致支付的经营活动现金金额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内无与处置子公司相关的现金流入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支付期货、纸货保证金及开始外汇套保业务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借款增加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增加。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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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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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在金融机构开具票据、信用证及期货合约等业务导致存放保证金增加。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扩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业务规模扩张导致应收保理款增加。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因业务扩张需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增加。
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向外部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减少导致其他应付款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指公司2014年公9月发行的新加坡元债券将在一年内到期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股份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本增加。
资本公积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股权激励项目等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请详见“四、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四、三、(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相关内容。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为满足公司区域化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12家,参股设立公司2家,增资全资子公司7家,增资入股参股公司1家。共计对外投资人民币200,205.38万元,美元6,500万美元。详情如下:
(1)重大的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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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5年4月公司对和略电商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恒生电子对和略电商增资882.36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5,882.36万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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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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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年,国内煤炭市场延续自2012年以来的疲软态势,上游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不足,供求失衡的矛盾更加突出。社会库存居高不下,煤价成单边下跌态势,行业资金面趋紧,企业生存环境加速恶化,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形势依旧十分严峻。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
(1)煤炭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煤炭产量为37.5亿吨,同比下降3.3%,成为继2014年后第二年连续出现产量负增长。
(2)煤炭库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全社会煤炭库存已连续48个月超过3亿吨。其中,煤炭企业库存约1.01亿吨,较年初增长16.7%;重点发电企业煤炭库存7,358万吨,较年初减少2,100万吨,下降22.2%;主要煤炭发运港口库存2,556万吨,同比减少1,737万吨,下降30.2%。
(3)煤炭运输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铁路发运煤炭20亿吨,同比减少2.9亿吨,下降12.6%,连续16个月下降。主要运煤通道煤炭发运量同比都下降,大秦线完成3.97亿吨,减少5,321万吨,下降11.8%;侯月线完成1.65亿吨,减少2,199万吨,下降11.7%。
(4)煤炭进出口情况:
受国内煤炭行情影响及国家对进口煤炭关税、质量等政策的调整,报告期内全国煤炭进口共计2.04亿吨,同比减少8,714万吨,下降29.9%;出口煤炭533万吨,同比下降7.1%;累计净进口约2亿吨,同比减少8,673万吨,下降30.4%。
(5)煤炭(以动力煤为主)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动力煤价格呈单边下跌趋势,截至2015年12月31日,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为372元/吨,较年初(525元/吨)下降153元/吨。全年环渤海动力煤指数均价427元/吨,同比下18.2%。
(6)煤炭行业资金情况:
由于煤炭行业整体经营环境持续恶化,银行等传统金融市场全面下调煤炭企业信用等级,行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已成为普遍现象。报告期内煤炭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收账款存量整体呈逐月增长趋势,截至2015年11月底,应收账款存量突破4,000亿元。
除煤炭外,焦煤、焦炭、铁矿石、棉花等其他大宗商品行业也受制于供求失衡而出现全行业整体下行的趋势。
行业整体经营环境更加严峻,上游中小产能、落后产能将面临整合或淘汰,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间流通领域企业也将面临大规模的洗牌。恶化的经营环境和日趋缩紧的金融政策进一步催生供应链金融需求,预计行业应收账款、存货等可融资资产将持续增长,供应链金融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2015年公司煤炭发运逆势增长,共计约2,808万吨,虽然同比增速达到51.87%,但较市场近40亿吨年消费量相比,占比不足1%,市场空间巨大。通过供应链金融和电商平台的协同作用,公司实现了以金融或平台服务的方式参与到煤炭交易的某一或若干环节,从而达到对市场的变相高速扩张。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在煤炭、钢铁等传统基础材料行业实施“供给侧”改革的第一年,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鼓励并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创新思维优化传统商业模式。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未来几年大宗商品行业的稳定运行。大宗商品行业的市场容量大、机会多,仅以煤炭为例,国内市场有近40亿吨年消费量,公司现有业务量占比不足1%,市场空间仍然巨大。
市场低迷给公司带来了“弯道超车”的好机会。一方面公司坚持销售渠道贴近下游终端客户,在与国际大型贸易商的竞争中展示出优势,2015年公司煤炭发运逆势增长,共计约2,808万吨,同比增速达到51.87%。公司还通过交易撮合、金融服务、供应链服务的方式参与到供应链的若干环节,从而达到市场的高速扩张。另一方面公司基于“阿米巴理念”建立的经营管理体系,特别是公司IT系统的综合应用,支持新品类团队快速融入公司开展业务,实现多品类大宗商品业务的拓展。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在煤炭等传统能源行业实施“供给侧”改革的第一年,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鼓励并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创新思维优化传统商业模式,开创煤炭行业互联网化的新纪元。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煤炭为先导,积极涉足其他大宗商品,通过资本运作,借助互联网、创新经营模式,实现产业与金融的高度融合,推行平台战略,成为全球领先的大宗商品供应链平台服务商。
(三)经营计划
近几年,公司基本实现了商业模式的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布局。2016年,公司将继续践行产业战略,根据行业发展及自身变化情况,不断深耕优化现有商业模式的同时,积极打造大宗商品的瑞茂通模式。引领产业变革,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此,公司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新一年度的经营工作:
1、围绕“产业+金融+电商+平台合伙制”的战略导向全面开展工作
(1)大宗商品供应链板块:
①形成以煤炭、铁矿石、焦煤、焦炭、有色金融、棉花等全链条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
②以规模为导向,充分利用期货、纸货等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市场风险;
③不断的培育大宗商品的线下管理能力,为搭建大宗商品的综合电商打下线下基础。
(2)供应链金融板块:
①把供应链金融作为独立产业去培育;
②完善并强化可视化供应链金融风控体系,实现业务发展与投融资自我强化的闭环;
③依托电商平台,寻找供应链资产端的蓝海,并且打通资金端,实现资产端和资金断的无缝对接。
(3)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板块:
易煤网未来要打造成一个集合产业链各环节要素的第三方企业级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的一键式配送。
易煤网的发展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多样化平台服务为支撑,实现交易规模的培育扩张。
第二阶段:通过整合线下供应链各环节优质资源,从而实现交易成本的优化,进而促进交易规模的增加。
第三阶段:通过指数的引导资源定价方式,为煤电双方提供丰富的交易模式,从而实现煤炭资源的最佳配置的愿景。
2016年根据易煤网的发展战略,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①结合产业链条各环节客户需求,优化完善平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进而带动行业注册用户和线上交易规模的双向增长;
②完善支付系统,提升易煤网的线上能力。通过线上能力的提升,实现金融产品使用率的增长。
③加强行业信息咨询服务能力,初步建立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交易指数。
三个即独立发展又相互协同的战略板块将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是所有业务的基础;供应链金融是链接商品与电商的纽带;电商是金融与商品贸易的结合体。
2、推进合伙制,打造瑞茂通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
(1)、内部推行阿米巴的管理体制,对内部团队进行类合伙制改革。通过变革利润分配机制,让创造财富的人分享财富,充分调动各阿米巴的积极性。
(2)、充分发挥瑞茂通的品牌、资金、规模等优势,推出合伙制制度,筑巢引凤,吸引在大宗商品行业内的有经验、有资源的团队加入,打造平台型企业。
3、借助资本运作,加快产业拓张
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增强资本运营力度,紧紧围绕长期发展战略,适时采用并购整合等手段,整合与主业相关的优质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综合竞争优势。
4、“坚守与改变”优化企业文化,升级管理模式
物质资源终将枯竭,唯有文化才能生生不息。2016年,公司将继续坚守“诚实、责任、努力、信任、开放、共赢”的草根文化,构筑企业核心价值观,优化组织氛围,提高学习、创新和服务的意识;摒弃故步自封、安于现状、形式官僚的大企业病。
5、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作水平
2016年,公司将全面贯彻实施并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大企业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力度。同时,全面搭建业务统筹体系、风险控制体系、财务预算体系及协调沟通体系,支撑并实现三大板块独立运营,相互依托、相互支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干预的风险
2012年至2015年,国际经济纷繁复杂,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受制于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国内外煤炭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煤炭价格持续下滑,产能过剩导致的供需矛盾短期内难以化解。为稳定国内煤炭市场,优化能源结构,防治环境污染,国家不断出台针对煤炭市场发展的政策,对煤炭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干预作用。
2016年,中国经济政策及煤炭市场环境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会做好行业发展预判,根据经济环境及政策发展做好经营策略的调整,降低经营风险。
2、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2015年公司海外进口煤炭发运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国外采购主要采用美元计价,国内销售采用人民币计价,同时进口煤炭由于运距、到港装卸等诸多因素,导致销售周期远高于内陆贸易,因此人民币汇率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水平。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汇率风险意识,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做好汇率波动的预测及相应应对措施,通过多种手段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3、煤炭价格、运费等因素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进口煤炭业务占比的增加,公司传统业务周期增长,价格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存货价值损失;同时运杂费、港务费、装卸费等销售费用增幅较快,其波动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情况。
2016年,公司将会充分运用期货、纸货等衍生工具,对煤炭、运费等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套期保值,降低经营风险。
4、供应链金融风险
随着公司煤炭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开展,将面临业务风险控制的风险。风险控制造成的风险主要来自未对客户进行及时有效监控,客户偿债能力发生变化造成的风险等。
201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控体系,加强业务审核,并采用多种手段对客户信息进行梳理,建立全面的客户风险评级制度。
5、行业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内煤炭行业的开放和市场化,行业竞争将会加剧。目前上市公司在煤炭供应链管理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实力,但是仍然需要面对其他公司的竞争。此外,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开拓必将面临全球化的新领域的竞争对手。
2016年公司将坚定“商品+电商平台+金融”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集合产业链各方优势,加速行业整合,构筑行业发展核心壁垒。
6、管理落后及人才缺失的风险
煤炭供应链管理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国内几乎没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公司正处于高速扩张阶段,这对公司整体的管理协调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产业链高端人才也成为支撑公司高速发展的关键因素。短期内管理能力的落后和关键人才的缺失将会制约公司的发展。
2016年公司将会加强集团体系化建设,提高管控能力,同时进一步推行合伙制改革,完善健全薪酬体制,塑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吸引国内外高端专业人才,为公司的发展输入新鲜的血液。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0户,详见本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4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15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会议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2015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总股本1,016,477,464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793,701.2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01室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燕刚先生、王东升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16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公司2015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总股本1,016,477,464股为基数计算,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793,701.2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17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13020020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573,202.58元。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公司2015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总股本1,016,477,464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793,701.2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情况及趋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8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所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年4月1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回避表决。最终由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全体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于董事会前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依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执行情况
1、关联借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在201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并申请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该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借款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
■
2、关联授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在新余农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等结算融资业务,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并申请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该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余农商行申请授信情况如下表:
■
3、同关联方开展煤炭购销业务
2015年8月13日,瑞茂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开展煤炭购销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公司拟同关联方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及其子公司开展煤炭购销业务。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煤炭购销业务发生情况如下表:
■
4、同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
2015年11月12日,瑞茂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同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拟同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创融”)开展战略合作。瑞茂通基于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及多年积累的产业优质客户群体,为“中瑞财富”推荐拥有融资需求的产业客户同时为其匹配拥有低成本资金的投资人,“中瑞财富”拟将其平台上融资项目的尽职调查、风险定价等风险控制工作外包给瑞茂通旗下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资产管理公司。瑞茂通为“中瑞财富”提供专业化的信息咨询服务。瑞茂通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按照具体服务合同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与领先创融发生相关业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2015年度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1、关联借款
申请自该议案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在2016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并申请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该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借款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2、关联授信
申请自该议案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在新余农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等结算融资业务,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并申请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该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6日
营业场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北段金融广场大厦东侧319号
法定代表人:万永兴
注册资本:15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燃料油的销售(易燃易爆及船用燃料油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河南中兴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郑州瑞茂通的资产总计529,456.50万元,股东权益总计274,892.28万元;2014年,郑州瑞茂通实现营业收入10,902.94万元,实现净利润11,225.24万元。
3、关联关系
郑州瑞茂通持有上市公司60.8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方。
(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2日成立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毓秀东大道259号
法定代表人:周斌
注册资本:1,244,118,63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财务数据
经南昌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新余农商行的资产总计2,561,210.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285,493.67万元;2015年,新余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04,717.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2.47万元。
3、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万永兴先生于2014年3月28日经新余农商行股东大会选举成为新余农商行董事,并于2014年9月25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余监管分局下发的《新余银监分局关于核准万永兴等3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余银监复[2014]36号)。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新余农商行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申请自本议案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在201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在新余农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并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该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计入担保对象范围);参股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庆阳能源化工集团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度担保额度预测: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4.6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不包括为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境外债提供的担保);为参股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并为其全资子公司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参股公司庆阳能源化工集团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6年度公司拟申请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计入担保对象范围)提供总额不超过44.6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不包括为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境外债提供的担保)。
瑞茂通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划分如下:
■
(2)对外提供担保
2016年度公司拟申请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为参股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实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兴瑞实业全资子公司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大宗”)提供总额不超过4.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参股公司庆阳能源化工集团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均有相应的反担保。
2015年度,公司拟申请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拟对关联方北京中瑞瑞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瑞兴”)的参股公司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平瑞”)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河南平瑞的担保有相应的反担保。
为提高业务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经表决该议案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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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担保人基本情况
(1)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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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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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庆阳能源化工集团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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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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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2015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担保授权的实施情况
1、2015年度担保内部审议情况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4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不包括为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境外债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015年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担保对象范围)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参股公司兴瑞实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参股公司庆阳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公司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年度担保额度以外,新增三家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10.00亿元。同时对原被担保对象追加担保额度12.25亿元。以上新增担保额度共计22.25亿元,有限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关联方中瑞瑞兴的参股公司河南平瑞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河南平瑞为本担保额度提供反担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9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对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追加兴瑞实业旗下全资子公司兴瑞大宗为被担保对象,在原审议通过的70,000万元额度之外,追加3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被担保对象实际业务需求对以上共10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将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2亿元担保额度,调剂给那曲瑞昌使用,那曲瑞昌调剂后的担保额度为7.5亿元。
2、2015年度担保额度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5年度瑞茂通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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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茂通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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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1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65,7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新加坡元境外债担保余额为83,440.16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9%。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为兴瑞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20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015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备及附注等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23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5年9月11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于2015年9月28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5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168位激励对象授予275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30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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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情况
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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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业绩指标中的净利润为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但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不予扣除。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4,238,014.99元(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不予扣除),未达到考核标准5.1亿元。
三、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处理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行权上一年度业绩未达到行权标准,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因此,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批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825万份股票期权不能行权,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燕刚先生、王东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注销首批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825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82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82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瑞茂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21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8日瑞茂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14年11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2014年4月9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股份认购合同,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和股数如下表:
■
本次向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和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万永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万永兴控制的企业,刘轶为公司董事,发行对象均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拟投资项目需要量。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9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928,571股,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83,928.57元(承销和保荐费用9000000.00元,律师费、审计费和过户费783,928.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216,071.43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1,491,000,000.00元于2015年6月24日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13020011号《验资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4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管理办法(2013年4月)》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2015年6月24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2015年8月13日,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五级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止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44.08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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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14年11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拟投资项目需要量。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建设“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江苏晋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变更后投资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日,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与公司及项目实施公司原有资金共同用于公司经营实现效益,其中: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2015年度实现效益7,081.59万元;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2015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变更完毕,并聘请专业的软件系统开发公司对接该项目,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进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无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1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除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无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超募资金情况。
6、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1,771.77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建设“电商平台项目”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电商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江苏晋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截止日,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原有资金共同用于公司经营实现效益,不再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效益;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2015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变更完毕,并聘请专业的软件系统开发公司对接该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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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16-022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
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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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八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六、七、八、九、十一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七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刘轶、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5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01室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10-59715880。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靖哲
3、电话:010-56735855
4、传真:010-59715880
5、邮箱:ir@ccsoln.com
6、邮编:10005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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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