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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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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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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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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531,996元。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808,866,6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3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2,659,980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51,526,580股。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多高层钢结构、轻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建材产品,后为加大钢结构住宅推广力度,树立钢结构住宅样板工程,公司开始涉足钢结构房地产开发业务。2014年,公司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创新商业模式,开创了以技术市场化为核心,输出技术、品牌、管理等服务的战略合作模式。

 (二)经营模式

 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的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为通过“招拍挂”取得开发土地后,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在达到销售标准后进行相应销售工作。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专业生产钢筋桁架楼承板、CCA板、TD板等节能环保新型建材产品,经营模式主要为根据市场需求获取订单方式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服务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钢结构是主要由钢制材料组成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因其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钢结构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但行业集中度较低。从事钢结构制造加工的企业全国已达1万余家,有固定生产场所并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达4000-5000家。据中国钢结构协会统计,截至2015年年初,拥有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的单位共375家,但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仅50多家。建筑钢结构行业根据工艺和用途的差异,分为轻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含网架、桁架结构等)三个子行业。在轻型钢构领域,其应用最早最为广泛,技术相对成熟,进人壁垒相对较低,参与竞争的中小型企业众多,市场分散,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多高层钢结构领域,由于钢结构工程技术含量高,制作安装难度较大,产品质量及精度要求高,竞争环境相对缓和。而空间结构主要运用于大型体育场馆、剧院、机场、火车站等城市公共建设,对资金实力和资质要求高,对产品质量和精度也有更高的要求,进入门槛高。2001年起,我国钢产量年均增速超20%,金融危机后有放缓(约10%左右)。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5亿平米,建筑业总产值17.67万亿元,建筑钢结构行业产量约4100万吨(同比增长15%,约占全国钢材产量的4%),产值约4550亿元,约占建筑业总产值的2.6%,比例非常低,但也说明钢结构在建筑业的发展空间巨大。(行业情况的其他分析见第四节(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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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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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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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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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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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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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传统建筑行业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公司上下克难求进、奋发进取,率先实行转型升级,实现从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技术输出服务型企业转型过渡,努力实现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1、夯实传统钢结构业务,积极推动新商业模式推广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日常经营,加快实施“传统主业+新商业模式”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在夯实传统钢结构业务,保证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等进一步开拓钢结构住宅市场,积极推动以技术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新商业模式的推广和落地,努力实现公司技术市场化的战略目标,使公司逐步从传统钢结构制造企业向技术输出服务型企业转型迈进。报告期内,采用公司最新研发的钢管混凝土束组合剪力墙结构住宅体系承建的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11号楼顺利封顶,为公司钢结构住宅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新商业模式践行上,公司成功与9家公司就钢结构住宅体系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带来的高毛利也成为公司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2、持续推进TOC生产管理理念,改善生产、项目指标,提高竞争力

 公司持续加强和推进TOC生产管理理念在生产和项目等领域的实施,在降低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项目领域,通过建立准交期和短交期竞争优势,增强杭萧钢构竞争力的同时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3、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在公司董事会指导下,报告期内,公司短期融资券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并顺利完成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额2亿元;同时,顺利完成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进行的再融资工作,总计非公开发行6741.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4,729,360元,公司资产结构得到优化。

 4、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核心骨干员工

 在原薪酬福利基础上,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实现利益共享,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储备。报告期内,成功实施了2014年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工作和201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实现了2014年股票期权的第一次行权,并制定了2015年度的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压力加大,因战略合作业务的有序推进,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643.47 万元(其中房产销售收入60,204.86万元),同比下降3.72%,利润总额18,130.70 万元,同比上升94.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1.04万元,同比上升103.37%; 2015全年完成钢结构产量37.37万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地区形势影响,传统钢结构业务板块产量有所下降;年度新签合同49.7亿元(不含房产销售,东旭置业的钢结构住宅合同尚未收到合同定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60%。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重大合同有:陈家地块项目钢结构住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8.04亿)、马来西亚精英柏威年制作工程(1.04亿)、昆明鼎厦国际金融中心(1.20亿)、新蔡县纺织服装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23亿),华鸿酒店(0.60亿)、人寿大厦(0.91亿)、吴忠仪表厂(0.54亿)、西安永威(0.60亿)、北京中航投资大厦(0.76亿)、银川悦海湾(0.85亿)、北京CBDA核心区Z13地块商业金融项目钢结构制作加工运输工程(0.71亿)、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0.58亿)、南昌县昌南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0.51亿)。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9家合作单位就公司自主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住宅体系技术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涉及资源使用费3.06亿元,高毛利的资源使用费收取也成为公司本期利润增长的重要原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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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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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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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本期房产生产量较上年实现全增长,主要系2014年度项目在建,未达到确认产成品条件;

 本期房产销售量比上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万郡二期Ⅰ标达到交房条件同时公司加大钢结构住宅宣传力度取得较好销售业绩所致。

 报告期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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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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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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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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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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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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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推广实施以技术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新业务模式带来的资源使用费收入为3.16亿元,毛利3.01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毛利的33.8%,该新业务的高毛利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本期业绩增长有重要影响。

 公司将持续推动该新业务模式的推广和落地,努力实现公司技术市场化的战略目标,但受宏观政策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收入是否可持续存在不确定性。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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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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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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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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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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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内境外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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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汇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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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6897.43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1) 公司出资1000万元(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参股公司新疆天玑(注册资本3333.3333万元);

 2) 公司出资5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三明杭萧(注册资本4000万元);

 3) 公司出资6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钢山杭萧(注册资本3000万元);

 4) 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巨业杭萧(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 公司出资5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拟与兰考中鑫钢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合资设立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6) 公司出资900万元占股3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瑞泽杭萧(注册资本3000万元);

 7) 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拟与河南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参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8) 公司出资5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东城杭萧(注册资本3000万元);

 9) 公司出资6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参股公司华辉杭萧(注册资本3000万元)

 10) 公司出资1,764,000沙特里亚尔占股49%(折合人民币约297.43万元,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参股公司Baig HangXiao Middle East (Saudi Arabia) Contracting Co.Ltd.。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无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无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无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主要子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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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万郡房产、河北杭萧数据为合并数据。

 2. 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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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单位: 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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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无

 (九)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尤其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钢结构建筑作为替代传统建筑形式的新型产业和绿色建筑的典型代表,因其绿色、环保、低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等特点,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倡导、市场对钢结构建筑认识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不断发展壮大。

 在建筑工程领域推广钢结构是建筑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推广钢结构建筑是推进我国建筑产业结构升级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方针的体现。国家对绿色建筑、钢结构建筑的重视度越来越高:

 2015年1月1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实施;

 2015年,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结合棚改和抗震安居工程等,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扩大绿色建材等使用;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在2015年底召开的2015中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发展大会上,住建部新型建筑工业化集成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发展纲要》)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期发布;《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明确地将钢结构绿色建筑作为主要建筑形式之一,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十一)条: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将“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发展钢结构建筑。

 其他省份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例如:

 安徽省

 到2015年,推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100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0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自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湖南省

 2015-2016年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本区域内住宅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不少于25%用于住宅产业化项目(长株潭地区不少于30%),2017-2018年不少于35%(长株潭地区不少于40%),2019-2020年不少于40%(长株潭地区不少于50%)。

 采用工业化方式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给予3%-5%的建筑容积率奖励。

 在施工当地只有3家以下(含3家)住宅产业化生产施工企业和住宅产业化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设计施工招标时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上海市

 2014年下半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对符合示范要求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6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贴。

 浙江省

 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结合我国钢结构市场发展现状,有资料显示,钢结构建筑在国外的普及率达到百分之七八十,而在我国的占有率还不到5%,在量大面广的住宅建筑领域,钢结构所占比例更是不到1%,因此钢结构绿色建筑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放眼未来,钢结构建筑作为绿色建筑的典型代表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支持和倡导、市场认识不断加深的背景下,钢结构绿色建筑必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并在应用中体现其优势,逐步成为我国未来的主要建筑形式。

 2、行业竞争格局

 钢结构三个子行业(轻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结构)竞争分析见年报全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三)行业情况说明。在钢结构领域,公司目前主要专研钢结构在住宅方面的应用和推广。钢结构住宅由于其符合国家对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其工业化、标准化的钢结构住宅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日本到20世纪90年代末,其预制装配住宅中钢结构比例就已经占到71%;美国更是由1965年钢结构占建筑市场15%提升到2000年的75%;另外,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芬兰等国都有本国成熟的钢结构住宅体系,钢结构住宅占相当大的市场份额,但我国由于钢结构住宅市场兴起较迟,钢结构住宅所占比例不到1%,竞争态势呈现出还未充分发育的状态,竞争的主要对象仍然是传统的混凝土建筑,但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部委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和社会对生活品质和安全、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断加深,钢结构住宅市场的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市场发展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业竞争也将逐步加剧。

 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以“成为世界一流的绿色建筑集成服务商”为愿景目标,在夯实钢结构主业的基础上,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和运营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技术、品牌优势更大力度推动新商业模式的推广和落地。2015年度,钢管束组合剪力墙结构住宅体系的成功应用以及战略合作模式的顺利推广,为公司战略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营计划

 2016年是公司战略转型发展的关键年,公司将充分利用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和自身竞争优势,结合现代化管理理念,以钢结构主业为根基的战略合作为推动,做好如下工作:

 1、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结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监控机制,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做实做精做细;

 3、强化风险管理,抓应收账款工作,控制公司运营风险;

 4、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公司战略发展和实施储备人力力量;

 5、强有力推进战略合作工作,从人员配置、资料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6、持续研发,为公司发展创造新的动力;

 7、做好联营公司运营帮扶,使其能正常运营“钢管束组合剪力墙结构住宅体系”;

 8、抓营销工作,承接优质工程,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

 9、加强品牌管理工作,制定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的品牌规划,并落地执行。

 10、利用资本平台,实现多元化融资。通过资本平台,加大与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紧密接触,拓展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利用及发挥各种创新融资方式为业务发展助力。

 在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之后,公司力争在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5.5亿元以内,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16年度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还将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钢结构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风险

 2016年,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将会对公司海外市场拓展产生影响,国内方面,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钢结构主营业务面临更大挑战,而建筑现代化产业化建设的政策导向存在一定周期性,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新商业模式推广实施有一定时效性要求。为此,公司将积极布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确保公司在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同时在核心业务板块上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大钢结构市场营销推广力度(包括海外市场的营销力度),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2、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风险

 目前,钢材价格处于历史低位,上行压力较大,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保持合理的库存;在材料价格波动大的情况下争取签订按市场调整材料价格的合同条款;合理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转移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同上游钢铁企业的战略合作,采用集中采购等措施控制采购价格。

 3、行业竞争风险

 钢结构市场领域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低价中标和不规范竞争势态短期内难以改变。公司将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开发和拓展多高层钢结构领域业务,保持轻钢结构领域的优势地位,继续加大对钢结构住宅业务的拓展,促进公司逐步向战略合作服务输出型企业转型。

 4、海外工程风险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为公司带来了海外市场的机遇,但是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明朗,汇率变动、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加大了海外项目的风险,在积极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公司将采取要求付款方先支付一部分预付款、加大对工程进度款的催款力度等措施加以应对。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9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无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6年5月13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1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将根据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叶静芳、冯丽

 联系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 真:0571-87247920

 邮 件:ye.jingfang@hxss.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6-03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投资者现场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3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杭州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

 4.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单银木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预约,预约时间:2015年5月16~17日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6:30,预约方式: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箱:ye.jingfang@hxss.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7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6-03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公司集团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叶静芳 、冯丽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编:310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宁增根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简历

 宁增根,男,1975年出生,在职研究生,高级质量管理工程师、国际焊接质检师。曾任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管理者代表、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运营服务中心体系总监、监事会召集人、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7号文核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该项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92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6741.8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52元/股。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02010026号”《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经审验,财通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位特定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04,729,3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57,41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17日保荐人由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183,374.59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1,26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3,169,485.23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64,245,015.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805号),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4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64,245,015.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216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2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10,414.13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523,671.63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股本总数 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531,9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股本总数 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2,659,980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51,526,580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5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未使用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以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提高现金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已办理完成五证合一,将《公司章程》第二条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330000000042129号”改为“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587443U号。”

 因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修改《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9,256,600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1,526,580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925.6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925.66万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152.65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5,152.658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现提名:单银木、李炳传、张振勇、陆拥军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现提名:竺素娥、张耀华、李有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考虑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月支付税前6700元人民币的津贴,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金额及持有人名单并增加约束条款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10,414.13元,根据《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奖励基金的提取规定“如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的3,000万元以内(含)的超额利润按10%提取奖励基金,超过3,000万元部分的超额利润按5%提取奖励基金。”确定提取奖励基金4,118,178.35元作为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政策、实际激励情况以及员工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等考核情况确定的持有人名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

 在《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中增加约束条款:存续期内,如持有人出现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下情形的,其享有的份额将被取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自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正式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省中鑫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增资杭州杭萧钢构有限公司的议案》

 杭州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杭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7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杭州杭萧总资产为54,699,731.39元,净资产为-13,524,529.84元,净利润为-11,820,502.59元。

 四川省中鑫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威格”)拥有“碳纤维复合面皮及生产方法”、“玻纤维复合面皮及生产方法”两项生产技术,主要从事再生建筑模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本次合作增资事项具体如下:

 同意以杭州杭萧目前注册资本3700万元作为本次增资的作价依据,同意将杭州杭萧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7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3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4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00万元,中鑫威格以“碳纤维复合面皮及生产方法”、“玻纤维复合面皮及生产方法”两项生产技术(根据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041号,评估价值为5,275.13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700万元并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之后,公司对杭州杭萧的持股比例由100%降为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银木:男,196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公司创始人,拥有20多年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控股子公司杭萧汉林设计董事长,并担任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上海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兼建筑钢结构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轻型钢结构技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李炳传:男,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萧山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张振勇: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后工作于冶金地质二队,历任团委书记、宣传部长、矿长、副大队长。曾任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河北杭萧、河南杭萧及内蒙杭萧董事长。

 陆拥军:男,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浙江萧山人。曾任杭州钱江味精总厂劳服公司汽配部经理,杭州江南管道总公司任水暖科科长,萧山同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加入本公司任新疆办事处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西杭萧、杭州杭萧及广东杭萧董事长。

 竺素娥:女,中国籍, 1963年出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北京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兼任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耀华:男,中国籍,1970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EMBA,硕士,现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和戴尔(成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有星:男,中国籍,1962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浙江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专长于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和资本市场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获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称号,现任浙江大学公司上市与并购法研究室主任,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金融(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海翔药业、万好万家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宁增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不含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现提名:赵崇甫先生、桑建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外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八、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查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金额及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定提取的奖励基金符合《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奖励基金的提取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包括经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发展有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成员桑建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人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桑建涛:女,1976年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二级建造师。曾任广东东莞美时家俱有限公司特别跟单员、浙江庆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跟单员、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员、市场部经理助理、培训专员、浙江事业部销售工程师、浙江事业部总经理秘书、人力资源主管、客服部副经理、营销管理中心销售管理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战略发展中心行政经理。

 赵崇甫: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区域经济与边境贸易专业,曾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进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现任四川大学浙江校友会秘书长、浙江省四川商会执行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上城区青联委员、杭州飞象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钢构》杂志副主编,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77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杭萧钢构”)于2014 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4,7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4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2014年3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9,845,434.71元。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4月13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7,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未使用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以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提高现金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额偿还,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财通证券对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张耀华先生、李有星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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