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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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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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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拟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729,213,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292,136.63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年房地产开发投资95979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8%)其中,住宅投资64595亿元,增长0.4%,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3%。2015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楼市库存高企,宏观政策层面进一步导向稳增长、调结构,房地产方面则积极聚焦于促销费,鼓励自住和改善型需求。央行实行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连续降准降息,降低二套房首付,构建宽松的金融信贷环境,减轻购房压力,提升消费能力。2015年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化解房地产库存”,提出消化去库存的五大措施,“去库存”将会是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基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元化的营销手段,加快现有房产项目的开发,进一步提升房产品质,强调差异化竞争,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2亿元。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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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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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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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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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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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全力践行公司“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一方面,公司围绕房地产主营业务,加快去库存化,加强成本控制和工程管理,按照公司发展规划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拓宽营销渠道、丰富营销手段,在加快普通住宅的开发和销售的同时,探索商业地产的开发和研究。

 另一方面,在做好房地产主营业务的同时,公司以矿业投资和新材料为重点,拓展多元化经营,促进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盐湖矿产资源和石墨烯杂化材料的开发,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盐湖矿业开发方面,完成了工业化试验,2015年产出碳酸锂精矿近500吨,同时积极推进工艺优化研发工作,做好盐田注水和卤水晒制工作,为2016年生产做好准备。新材料方面,怀柔吨级工业化试验生产线基本建成准备试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2015年的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52.4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780.1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2.85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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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贤麟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 600773 证券简称 西藏城投 编号:临2016-013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根据《董事意见记录表》的反馈,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写完成,具体内容见《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度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79,422,788.79元。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729,213,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292,136.63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公司2015年内控情况并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工作内容,确定其2015年年报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85万元-95万元之间确立其2016年年报审计报酬,在45万元-55万元之间确立其2016年内控审计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已编写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编写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及行业一般水平,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含12万元)(税后)。

 二、公司董事长薪酬在上市公司领取,年度薪酬为50-100万元(税后)。

 三、在公司、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公司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公司监事长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朱贤麟、曾云、宋彭生、唐泽平、邵瑞庆、魏飞、郭超、钟刚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行业情况及行业一般水平,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公司高管薪酬实行如下方案:

 一、公司总经理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40-80万元(税后),外派津贴30-50万元(税后)。

 二、公司副总经理上市公司领取薪酬36-60万元(税后),外派津贴18-45万元(税后)。

 三、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年度薪酬为36-60万元(税后)。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年度薪酬为20-40万元(税后)。

 五、上述人员如在2016年度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董事会审议,给予一次性奖励。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曾云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6-014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以上限额内的具体实施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6-015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或定期存单管理,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以上限额内的具体实施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出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定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14:45在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6-016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 600773 证券简称 西藏城投 编号:临2016-014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3,508,665.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9.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5,174,397.10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21,680,028.76元后,实际汇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1,473,494,368.34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共24,952,910.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0,221,48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70,221,486.71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7,740,367.64元,已按照发行方案用于工程项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02,914,767.64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为1,186,249,058.46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167,306,719.07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15,669,457.76元(含预存现金8,755.00元),已使用尚未置换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265,696.62元,已确认尚未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7,185.0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东方花旗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东方花旗,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2014年12月26日,公司已将5亿元募集资金拨付至控股子公司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置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二级专项账户。2015年1月16日,泉州置业及保荐人东方花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在泉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2014年10月24日签订的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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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期末余额含预存现金500元。

 注2:期末余额含预存现金8,255.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740,367.6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投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率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15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1)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金额合计5亿元,期限自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6月12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3,174,305.55元。

 (2)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金额合计3亿元,期限自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9月17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1,869,999.99元。

 (3)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办理了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的事宜,期限自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2月23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810,000.00元。

 2、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和 201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12月17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7,180,273.97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公司已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 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已确认尚未置换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265,696.62元、已确认尚未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7,185.01元。

 注4: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证券代码 600773 证券简称 西藏城投 编号:临2016-015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86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508,665股,发行价格为9.74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3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7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5,174,397.1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1,680,028.76元后,实际汇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1,473,494,368.3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0,221,486.71元。

 2014年11月13日,公司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在上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70,221,486.71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5,174,400.00元,为按照发行方案用于工程项目及购买股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7,740,367.64元,为按照发行方案用于工程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划及公司 2016年度该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15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1)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金额合计5亿元,期限自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6月12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3,174,305.55元。

 (2)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金额合计3亿元,期限自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9月17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1,869,999.99元。

 (3)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办理了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的事宜,期限自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2月23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810,000.00元。

 2、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和 201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已使用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12月17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7,180,273.97元。

 四、本次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或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2、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或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16-016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0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

 至2016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北方大厦21楼

 3、登记时间: 2016年5月5日(星期四)10:00~12:0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21)63536929

 联系传真:(021)63535429

 电子邮件:liuying1109876@hotmail.com

 2、 联系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北方大厦21楼

 3、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773 证券简称 西藏城投 编号:临2016-017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小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的《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以上限额内的具体实施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或定期存单管理,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以上限额内的具体实施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15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0773 公司简称:西藏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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