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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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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问泽鑫先生。

 本次股东大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6,993,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6216%,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93,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40%,其中现场股东2人,代表股份1,993,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39%;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7人,实到董事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王德宝先生关于2015年度述职报告,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特委托王德宝先生代为述职。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控股股东)、问泽鑫先生(控股股东兄长)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6,993,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9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臻律师、张征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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