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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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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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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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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包括1.5MW、2MW、3MW、5MW、6MW系列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引进国际兆瓦级风电机组技术并进行系列化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国产化配套产业链建设。结合主营业务,公司业务还延伸到提供风电运维服务方案和风资源投资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由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开发出市场需求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并对过往的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由公司采购零部件并在生产基地进行整机生产制造;通过公司营销体系或投资策略,将风力发电机组销往国内外风电场进行安装,并提供运维等增值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风电机组产品属于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全球性和国内政策鼓励支持的产业,也是《中国制造2025》政策下智能制造的组成部分。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2015全球风电装机统计数据》,2015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63,013MW,同比增长22%;中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30,500MW,同比增长31.5%,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8.4%。全球尤其是中国支持风电产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能源局在《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投资约2.3万亿元,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其中风力发电2.5亿千瓦。2016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为保持风电开发建设节奏,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3,083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旨在解决风电行业弃风限电和风电消纳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电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也在不断提高。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统计,2015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9位的企业合计占据市场份额超过80%,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集中度在进一步提升。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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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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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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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世界经济疲弱态势依旧,经济复苏持续乏力,国际贸易延续低迷态势,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最新预测,2015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1%。同时,我国经济增速继续回调,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年经济增长6.9%。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国用改革办法解决发展难题,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新提升供给,以减负激励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以市场机制去产能,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以确保国内经济稳步增长。

 同时2015年也是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的重要纪元。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经过艰难谈判达成《巴黎协定》,确定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目标,并提出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而努力。《巴黎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全球能源结构向以风电、光伏、核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转变将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2015年,全球风电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全球包括国内风电市场均实现稳定增长。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2015全球风电装机统计数据》显示,全球风电产业2015年新增装机63,013MW,同比增长22%,中国、美国、德国、巴西等国家都实现了新增装机容量的创纪录增长。其中,中国(除台湾地区外)2015年新增装机容量30,500MW,同比增长31.5%,占全球2015年新增装机容量的48.4%,排名全球第一;同时,中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5,104MW,超过风电发展历史更长的欧盟市场(141,578MW)。

 在全球风电行业稳定增长的同时,中国风电今年新增装机容量雄踞全球风电行业榜首主要得益于:(1)政府对于推广新能源使用的扶持政策;(2)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宣布将于2016年与2018年全面下调所有风区陆上风电上网电价,造成风电企业为了提前锁定风电项目长期电价导致的抢装。在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支持下,预计2016年国内风电市场将保持平稳增长。

 2015年是公司面临困难积极调整扭转局面的一年。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恢复正常交易,公司债券也于同月恢复上市交易。一方面,尽管公司在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脱星摘帽,但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公司经营面临恢复业主和供应商信心、加速业务回款、处置库存物资、恢复银行融资、解决重大诉讼事项等困难,公司在应对过程中出现的主营业务利润减少、质保期内运维支出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等因素,使得公司今年出现巨额亏损。另一方面,新的战略投资者入驻以后,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任董事长、聘请了新任总裁,公司管理层也完成了新旧交替。新的管理层上任以来,践行“重塑华锐,力臻卓越”的经营理念,打造“责任、规则、执行”核心企业文化,从研发、生产、销售、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并推动优化升级,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致力于扭转公司经营管理的被动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如下:

 1、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债券恢复交易

 鉴于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4月29日同意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锐电”变更为“华锐风电”,股票代码不变。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5月12日同意公司本期债券自2015年5月14日恢复上市,债券简称变更为“11华锐01”、“11华锐02”,债券代码均不变。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债券恢复交易,成功回归主流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恢复正常经营和市场信心

 公司新进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客户和供应商的信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现场拜访,大幅增加运维服务的投入,改善运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客户满意度得到提升,促进了应收款的回收工作,使得2015年现金流状况得以改善,换取了公司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同时,公司也在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开拓市场,加强研发力量,为新订单的获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3、技术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

 2015年,公司完成SL2000/116/121、SL3000/130/139、SL5000/155新一代机组的设计开发工作;完成国家科技部“海上风电场建设专用设备研制与应用示范”项目3项报告、国家能源局“风电机组功率特性测试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完成SL1500/82机型的GL型式认证国标转换,正在进行1.5MW、2MW、3MW多个机型的国际、国内认证;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9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项,申请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起草风电行业标准8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

 4、质保期内运维工作质量持续提升,后运维市场业务实现突破

 一方面,公司集中技术骨干力量,制定针对性技术优化方案,为华电集团等客户的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另一方面,公司大幅增加了日常运维服务的投入,做到故障实时响应及快速处理。上述措施提升了客户风电机组的可利用率和发电量,有效降低业主运维成本,客户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公司将风电后运维市场作为突破口和新增长点,凭借在风机制造方面的领先技术和对近万台风机运维经验等优势,公司今年收获了一些后运维服务订单,包括实现国内第一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上海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顺利出质保和签订后运维服务协议,实现后运维服务市场新增订单250.5MW,在拓展风电运维市场业务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5、库存物资得到一定消化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消化库存,通过统筹调配各子公司生产服务性库存物资、建立维修中心缩短物资修复周期、技改升级等措施,实现物资的合理利用,尽力消化旧有库存物资。

 6、加大诉讼案件清理力度

 2015年以来,公司通过与各相关方积极协调沟通,提振相关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且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促成多项法律纠纷达成和解与化解。其中,公司于2015年7月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海上潮间带风电安装设备承揽合同纠纷事宜签署和解协议;积极推进超导系列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公司就阜新联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怠于履行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已获得北京仲裁委员会支持。

 7、公司经营业绩巨额亏损

 公司2015年由于加大运维服务投入、营业收入下降、因市场变化与技术升级等原因导致的库存原材料可变现价值大幅减少从而计提较多存货跌价准备、为尽快解除质保义务与加快回款折让了部分应收账款等原因,公司2015年出现巨额亏损。

 从行业发展前景来看,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仍将是主流趋势,公司仍有机会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取得成长。2016年,机遇与风险共存,发展与挑战同在,面对新的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将与管理层、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振奋精神,提升主营业务实力,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将公司打造成为新能源领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累积实现营业收入139,271.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2,716.89万元,减幅为61.53%;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45,226.9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53,300.26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11),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中国证券会向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66号),认定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时间和风力发电机组吊装报告日期不符,导致2011年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营业成本2,003,916,651.46元,多预提运费31,350,686.83元,多计提坏账118,610,423.77元。公司先后于2013年4月、2015年4月根据公司自查结果以及证监会的初步认定结果对部分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并予以披露,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0日、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最终认定结果及前期已更正的情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如下:

 (1)将大唐齐齐哈尔碾子山项目11台机组与美国2个项目的3台机组的收入调整确认在2012年度;

 (2)将华能山东利津项目中1台机组的收入调整确认在2011年度。

 公司与上述事实相关的历次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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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重要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重述2011年度及2012年度财务报表。上述前期重要差错更正事项对2013年和201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2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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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2年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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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1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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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1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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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一节第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报告期新增及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一节第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3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1.公司董事会同意注册会计师关于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其涉及的事项与事实相符。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推进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等对公司的诉讼事项解决,维护公司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带领管理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市场开拓方案;向风电运维服务领域延伸,拓展收入来源;全面降低运营成本,严控费用开支;加快处置闲置资产,盘活和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尽快构建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将全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前述强调事项段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肖群

 2016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6-010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710.98万元左右。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226.98万元左右。

 (四)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对更正后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3.28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发生变化。前次业绩预告中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系公司的初步测算金额,2016年2月公司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存货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进行重新计算,导致净利润发生变化。

 四、董事会致歉说明

 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业绩预测的准确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6-01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公司8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共8名,其中邵阳董事、于泳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桂冰董事、程小可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肖群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579,203,667.46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7,323,859,580.55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332,884,695.66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8名。公司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推荐提名赵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查通过赵辉先生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同意将赵辉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德雷、于泳、程小可对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19.85%的股份。我们一致认为,股东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其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提名股东提供的赵辉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对董事候选人赵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赵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锐风电《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华锐风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赵辉先生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11.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一、四、五、六、八、九、十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辉先生简历

 赵辉: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1988年至1993年,在中国矿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教研室副主任;1993年至1995年,在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员,集团管理部总经理;1995年至1997年,任深圳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深圳新中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1997年至2000年,在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工作,任深圳尼康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理事;2004年至2009年4月,任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上市服务中心主任;200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公告编号:2016-013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8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

 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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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3、4、5、6、7、8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临2016-011)。此外,公司在刊登本公告的同时,将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3、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累积投票时,股东对一位候选人的拟投票数可否超过一亿票,请向相关证券公司进行咨询。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无法支持投票票数超过一亿票时,请股东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或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表决。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2016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传真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于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5月4日期间传真至公司,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515566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系人:杨富珏、李蝶、周杨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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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公司8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赵青华女士。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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