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03月23日起停牌。2016年03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12),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30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临2016-01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