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存量资金做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人民币10亿元范围内决定公司结构性存款事项,其中:公司本部5亿元、控股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5亿元;授权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69”号公告)。
截至目前,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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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且期限较短,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严格执行了各项审批程序,在该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产品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为5.1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