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第七十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5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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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特别决议议案:7”。更正为:“特别决议议案:6”。
三、除了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于 2016年3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4月15日 下午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
至201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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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公司董事会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