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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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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04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收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14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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