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邦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1、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亚邦集团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1财保37号《民事裁定书》,并根据(2016)苏01财保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亚邦集团持有公司的3962万股限售流通股及法定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因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亚邦集团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1财保38号《民事裁定书》,并根据(2016)苏01财保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亚邦集团持有公司的1465万股限售流通股及法定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因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亚邦集团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1财保39号《民事裁定书》,并根据(2016)苏01财保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亚邦集团持有公司的2220万股限售流通股及法定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4、因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亚邦集团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1财保40号《民事裁定书》,并根据(2016)苏01财保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亚邦集团持有公司的2302万股限售流通股及法定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本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总数为99,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7%。
截止本公告日,亚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66,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此次股份冻结后累计股份冻结(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66,112,000股,占其持有亚邦股份总数的100%,占亚邦股份总股本的28.84%。
二、控股股东的冻结情况
被冻结人亚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冻结原因发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亚邦集团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亚邦集团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所致。经公司向亚邦集团了解,亚邦集团目前尚未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亚邦集团正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努力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处理相关事宜,积极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自2016年2月29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发布了《亚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在此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分别披露了《亚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3月28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6 年 3 月29日披露了《亚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亚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