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2日,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47号),要求公司就“有媒体报道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协助调查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进行核实。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已向有关各方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陈建华先生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范红卫女士(陈建华先生配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作正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标的资产(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过户及股份登记相关事宜已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正有序推进,媒体报道所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报道,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