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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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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PTE. LTD.购买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股权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PTE. LTD.购买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与新加坡籍公民ONE PANG TIAN和FOO YEE PHANT(以下合称“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自有资金通过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公司KINGDOMWAY PTE. LTD.(以下简称“KPL”)分数次合计购买新加坡VITAKIDS PTE. LTD.(以下简称“VK”)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以下简称“PH”)95%的股权。本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PTE. LTD.购买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根据协议规定,首次交易公司出资260万元新加坡元购买VK和PH各65%的股权。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向卖方支付了上述交割款项。

 2016年4月12日,公司收到VK和PH的通知,VK和PH已于近日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完成了股东、董事变更登记。

 公司现分别持有VK和PH公司65%的股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6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6日(星期三)

 6.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404,375,2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6,000,000股的70.20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85,399,1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6,000,000股的66.9096%;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976,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6,000,000股的3.29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8,976,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6,000,000股的 3.2945%。

 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76,000,000 股的 0.000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976,087股,占公司总数 576,000,000股的3.2945%。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时分别实行累积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3,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15年度利润分配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800,0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976,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4,375,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976,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56,514,04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976,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斌先生、陈佳良先生、马国清先生、高伟先生、梁传玉先生、詹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江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6,12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6,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47%。

 10.2选举陈佳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0.3选举马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0.4选举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0.5选举梁传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0.6选举詹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龙小女士、黄兴孪先生、陆翔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龙小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5,62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1%。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6,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21%。

 11.2选举黄兴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1.3选举陆翔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水华先生、林水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孟新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王水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3,7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4,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

 12.2选举林水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404,376,1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2%。

 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76,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47%。

 四、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陈旭俊、杨朝勇、陈守德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鉴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4月 8 日在公司二层培训中心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64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64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孟新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相一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 会 委 员 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孟新林先生:出生于1960年4月,中国国籍。2004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98年至今任车间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厦门金达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江斌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到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江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高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为:

 1、江斌先生、龙小宁女士、黄兴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江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2、龙小宁女士、陆翔女士、江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龙小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3、陆翔女士、黄兴孪先生、陈佳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陆翔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4、黄兴孪先生、陆翔女士、梁传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黄兴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会议免去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2、同意聘任江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同意聘任陈佳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4、同意聘任马国清先生、张水陆先生、詹光煌先生、洪彦女士、洪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洪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5、同意聘任洪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洪彦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地址:厦门市海沧阳光西路299号

 电话:0592-3781888 传真:0592-6515151

 邮箱:hongyan@kingdomway.com

 6、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林胜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常芃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常芃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地址:厦门市海沧阳光西路299号

 电话:0592-3781888 传真:0592-6515151

 邮箱:changpeng@kingdomway.com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江斌先生,出生于1967年5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起任厦门佰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起任金达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起任厦门金达威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KUC Holding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Kingdomway USA,LLC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3月起任DRB Holdings董事长,2015年4月起任迪诺宝(厦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起任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起任VitaBest Nutrition, Inc.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Kingdomway Nutrition, Inc. 董事长与总经理,2015年12月起任Kingdomway Pte. Ltd.董事长。同时,江斌先生还兼任厦门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厦门国际商会副会长、厦门市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陈佳良先生:出生于1964年4月,中国国籍,大专,200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鑫达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国清先生:出生于1964年1月,中国国籍,大专,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9月起任厦门佰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执行监事,厦门鑫达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监事、2014年8月起厦门金达威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监事、2015年4月起任迪诺宝(厦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任上海燃卡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水陆先生:出生于1965年1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0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厦门金达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金达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阳分公司和东孚分公司负责人。

 詹光煌先生:出生于1965年9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洪彦女士:出生于1965年5月,中国国籍,硕士,200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起任Kingdomway Nutrition, Inc.董事,2015年12月起任Kingdomway Pte. Ltd.董事,2016年3月任上海燃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洪航先生:出生于1982年4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曾任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通用电气能源(杭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全球运营亚太中心业务整合副总监、阿里巴巴集团家庭互联网事业部财务总监。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跨国项目管理经验、国际化背景及全球化视野,曾接受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全球著名的CAS培训,并负责在上海建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覆盖亚太地区16国业务的全球运营亚太中心战略的计划实施。

 洪航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洪航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胜华先生,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中级会计师职称。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曾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常芃女士,出生于1987年7月,中国国籍,澳大利亚迪肯大学会计及商学硕士。曾就职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财务部。2014年8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水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到三人,实到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水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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