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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函告,获悉阳光凯迪将原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本公司股份8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解除了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4月5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阳光凯迪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59,293,123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105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阳光凯迪于2015年2月9日与金元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无限售流通股74,200,000股质押给金元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2016年2月19日,阳光凯迪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300,000股补充质押给金元证券,阳光凯迪已在金元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目前,阳光凯迪共质押本公司股份33,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