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议案由公司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9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

 7、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5日和2016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127,272,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618%。

 (二)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 2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70%。

 (三)参加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27,547,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48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8,722,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学琛律师、陈志松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智光电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2016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智光电气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预估,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预计如下:

 ■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内容详见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

 岭南电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用于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户名称: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11629490188000047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所购买理财产品实际,使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岭南电缆于2016 年 4 月 1 日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通过上述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向交通银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产品代码0191120108)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

 2、产品期限:2012年6月28日成立,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

 3、理财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1日

 4、理财产品到期日:在董事会授权使用时限内并根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终止

 5、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产品评级:极低风险产品(1R)(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7、预期年收益率:1≤N<7,1.8%;7≤N<14,2.5%;14≤N<30,2.9%;30≤N<90,3.0%;N≥90,3.1%(N为存续天数);银行将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银行公布的为准。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赎回申请即时获得确认,理财收益的计算截至日期为赎回确认日当日(不含)。投资者赎回理财产品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划转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9、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000万元

 1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8%。

 (二)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财务顾问意见具体详见2016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