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43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详见2016年3月29日公司发布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