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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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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2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6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9号)《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2015年度与关联方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和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借款事项,未依法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公司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装”),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6.32%),注册资本为27,139.20万元;法定代表人汤世贤;拟主要从事核电、石油、化工、海洋工程重型精密零部件及成套设备的加工制造与销售。至今尚未开工建设。经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持有的华东重装全部股权以28,021.96万元价格转让给股东汤世贤,自2015年1月1日起,成为公司关联公司。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资本为6,822万;法定代表人:陈永开;通过参与认购公司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成为公司单一大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票5,062.40万股,持股比例16.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关联交易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机床制造行业自2012年至今一直处于下行发展态势,公司主营业务连年大幅亏损,公司经营业绩急剧下滑。公司经营回款无法支撑生产经营支出,各银行大幅压贷、限贷、收贷,利率上调,融资相当困难,随时有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防止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2015年度向华东重装拆借资金。

 2015年10月11日,公司为当时控股子公司华东重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9,000万元贷款发生逾期,而此时公司及华东重装的资金状况根本无力偿还巨额逾期债务,招商银行烟台分行有意将公司共同诉至法院,公司面临重大的诉讼风险。为避免由诉讼引发的各贷款银行(金融机构)连锁反应,大范围停贷、抽贷,避免重大诉讼从而导致的公司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公司2015年12月30日与高金科技签订《借款合同》,借款3,500万元,归还了公司欠华东重装款项6,009万元,华东重装归还了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的逾期贷款及利息,及时化解了潜在的重大诉讼及经营风险。

 三、关联方资金往来金额、使用方法、计息依据方法及公允性

 (一)关联资金往来金额

 2015年度公司向华东重装拆借资金226,617,154.65元,归还华东重装借款301,810,518.70元,利息8,025,594.96元。(具体参见附件一:与华东重装资金往来明细表)

 2015年度公司向高金科技拆借资金35,000,000.00元,尚未归还。

 (二)资金借用、使用方法

 公司根据资金紧张程度和紧急情况,确定借用时间、金额,一旦资金宽裕,立即归还借款,尽量缩短占用时间。借款主要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资金周转和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三)计息依据及方法

 受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公司主业经营状况至今未有明显好转,在贷款银行的信用等级普遍评级下调,贷款银行纷纷要求提供增信支持,并且大幅上调贷款利率,最低上浮15%,最高上浮80.71%,公司财务成本急剧上升。公司从关联方华东重装和高金科技借款均依据占用时间对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具体参见附件二:与华东重装资金往来利息计算表)

 (四)关联资金往来的公允性及依据

 公司按照借款占用时间对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较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的利息相对较低。而且公司是在紧急情况下借用的,严格控制占用时间,具备合理性和公允性。2015年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的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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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造成违规的责任人及内部问责情况

 公司从事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出发点均是维护公司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融资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向关联方低成本融资。造成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的主要责任人是时任和现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在进行关联交易时未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在知情后也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内部责任追究:公司时任董事长汤世贤、董秘兼财务总监王明山自2015年1月1日至离职之日,未将与华东重装的关联资金拆借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该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内部警告处分,并扣取上述二人2015年度效益工资。(目前二人均已离职)

 公司现任董事长刘永强、董事会秘书孙吉庆、财务总监刘旭辉在2016年3月7日知晓公司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违规后,未及时、准确披露,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内部警告处分,并扣取全年工作质量奖。

 整改情况:公司已于201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违规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该事项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管理层已修改完善了文件传递、决策形成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流程,组织保荐机构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规范运作,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其他说明

 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违规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告应结合公司2016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关于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一起阅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与华东重装资金往来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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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与华东重装资金往来利息计算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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