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暨停牌公告》,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2日起停牌。
一、公司本次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重大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行价格和数量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6.74元/股,即不低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拟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5亿股,且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调整为不超过230亿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拟向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建设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3、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发行拟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正在与陕西省、市国资企业进行洽谈沟通,其参与认购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审批程序。如确定参与认购,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相关进展情况
目前重大调整的相关事项正在加紧推进中。鉴于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6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盘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