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16-023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7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中昌”变更为“中昌海运”,股票代码“600242”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证券简称由“*ST中昌”变更为“中昌海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42”。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7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16年4月7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 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6)010076号]。经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5,846,779.4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61,831.09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047,046.23元。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和净资产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6年4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6年4月7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中昌海运”。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6日停牌1天,4月7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拟以8.7亿元的对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以锁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中国证监会已出具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短期内并不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16-024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6日停牌1天,将于2016年4月7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中昌”变更为“中昌海运”,股票代码“600242”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