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牧原股份,股票代码:002714)自2016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2016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目前该事项正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牧原股份,股票代码:002714)自2016年4月1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