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已先前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拟通过公司及境外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国际”),以二级市场购买、协议转让等方式购买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代码:1011,以下简称“泰凌医药”)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需要,董事会拟授权经营班子在原有收购总金额及均价不变的基础上,制定并调整交易方案及融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
1、交易方案
1)拟授权经营班子与原有Annie Investment Co.,Ltd等四家股东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在交易对象、交易总标的、交易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调整部分股权交易数量、交易方式并履行相关程序。
2)拟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适时确定及调整交易方式,并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法律文件。
2、融资方案
拟授权经营班子适时确定及调整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等,并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若需)。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内,经营班子应及时向董事会通报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