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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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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14时在公司总部1110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16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七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的迅猛发展,现有的土地储备已不能满足相关项目的增长需求。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范围内参与竞拍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及议案详细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16时在公司总部大楼11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向与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55,05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750元/平方米。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竞拍资产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竞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甬仑土挂告[2016]04号出让公告中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富春江路东、育王山路南,土地面积155,05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750元/平方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范围内参与竞拍该地块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行政中心太和商务楼8楼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大碶富春江路东、育王山路南地块

 坐落位置:大碶富春江路东、育王山路南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汽车制造业)

 用地面积:155,053平方米

 出让年限:50年

 竞拍保证金:2400万元

 拍卖起始价:750元/平方米

 四、本次参与竞拍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汽车智能刹车系统是公司核心战略业务,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驾驶领域。随着无人驾驶的快速发展及主动安全的迅速普及,该项业务面临重大发展机遇期。为此,公司决定购买土地并迅速扩大产能,为未来该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3号文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1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67,86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889,495.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91,977,504.44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15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5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根据拓普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次拓普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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