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按照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年内暂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及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5)及2015年7月9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函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通过港股通继续增持了本公司H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前期增持情况
集团公司根据其增持计划分别于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至19日、2015年11月23日至30日、2015年12月2日通过港股通增持本公司H股共计9,645.80万股,约占本公司实施H股增发前总股本44.26亿股的2.1793%。
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0)、2015年11月21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2)及2015年12月1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3)。
2、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3月29日至3月31日,集团公司通过港股通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7,689.20万股,占本公司H股增发后(2016年2月2日,公司发布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根据特别授权配售第一批新H股之发行结果及股本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4),因实施H股增发,公司新增发行1,180,320,000股H股,公司总股本由44.26亿股变更为56.0632亿股)总股本的1.3715%。
3、累计增持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集团公司已累计增持本公司H股17,3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2%。本次增持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2,535,156,592股(其中:A股2,308,806,592股,H股226,35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219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集团公司计划拟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11月9日起算)继续在二级市场依法择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前次减持金额的20%,即增持金额不低于1.54亿元(含上述已增持金额)。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于2016年3月29日-3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6年3月29日-3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征询确认,公司及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亦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年内暂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及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5)及2015年7月9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函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自3月29日-3月31日通过港股通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7,689.20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3715%。控股股东的此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
4、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知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606,3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否决的重大风险。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送股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