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3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5年度被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显示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如果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 2015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8000万元之间。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号)、《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5号),于2016年2月26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9号)。
公司2015年度的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201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