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2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巨山路燕西台21栋4单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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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吕晓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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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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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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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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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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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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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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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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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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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涛、李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2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2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2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总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括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融资等;为保障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06)和2016年2月25日发布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雄风环保”)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赤峰黄金与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雄风环保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16%,均属于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