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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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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基金调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代码:150034)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聚利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1.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其中,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聚利A每个季度初调整约定基准收益率,调整方法为取上季度末最后5个工作日的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根据2016年1月18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名称变更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停止编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拟采用“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 上对应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来计算约定基准收益率。

 鉴于2016年第1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2.5022%,且2016年5月13日封闭运作期届满,因此聚利A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3.25286%(=1.3×2.5022%)。

 重要提示:关于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事宜详见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官网(www.mfcteda.com)上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4月6日起,本公司旗下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A类:002470、C类:002471)增加农业银行为销售机构。

 农业银行在全国所有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农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99,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网站:www.abchina.com。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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