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事宜,不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华孚网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网链”“甲方”)近期与金华市锦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华锦程”、“乙方”)签署《关于发起设立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浙江菁英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菁英产业园”“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1%和49%。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金华市锦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8月0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维厚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880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收集、整理、存储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询(凭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受用人单位委托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从事无需许可审批的劳务外包服务(不含涉外劳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家庭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保洁服务;普通货物搬运、装卸服务;商业流通仓储;叉车租赁;一般商品包装服务(不含印刷)
持股结构:自然人周维厚持股51%;自然人王锦珊持股49%
三、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浙江菁英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万元,后期视经营情况调整注册资本,如需追加注资另起协议)
3、注册地址: 金华
4、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信息软件、智能物流仓储、外包服务、文化创意、人才培训等,吸引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机构,构建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生态链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出资比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整(¥:10200000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整(¥:9800000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
以上事项,最终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定位
根据华孚发展战略与浙江金华现有的电商类产业园发展实际情况,项目定位为:打造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具有时尚特色的电商产业园。
2、总体目标
三年内建成浙江省电商产业示范基地,五年内建成国家级电商产业示范基地)。
3、项目经济指标
3.1 二年内引进相关企业约100家,培育中型以上企业20家以上。
3.2 三年内实现贸易流量30亿元以上,五年内实现贸易流量100亿元以上。
五、成立新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菁英电商产业园的创办,是为了顺应电商产业的发展趋势,打造公司柔性供应链与产业互联网的生态环境。
1、抓住时尚电商经营的共性需求,培育公司未来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潜在客户,发挥企业协同共振效应。
2、增加公司产业转移或退二进三后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路径选择。
3、探索电商产业园经营新摸式。通过物业收益、增值服务收益、天使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盈利模式,增加公司未来的成长性与盈利能力。在浙江金华这一电商集聚地试点成功后复制全国。
六、存在的风险
因电商产业园经营模式业界尚在探索阶段,尚未有成熟有效的可复制模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七、备查文件
本次投资签订的《关于发起设立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