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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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公司主要从事钢铁冶炼、轧制、加工及延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建筑用材(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等)、制品用材(碳素钢热轧盘条、拉丝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镦钢热轧盘条、焊接链用钢圆盘条、预应力混凝土钢棒用热轧盘条、合金结构钢盘条等)、中厚板材(碳素结构钢、高强度结构钢、船体结构钢、非合金热轧结构钢板、汽车大梁板、锅炉和压力容器板、高层建筑用钢、高强度工程机械用耐磨板、振动轮用钢、塑料模具用钢等)、优质圆棒(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煤化工产品(煤焦油、硫酸铵、粗苯)。公司钢铁产品主要用于建筑工程、五金制品加工、以及家电、汽车、工程机械、造船等行业,煤化工产品主要用于化工原料和肥料。
(二)经营模式以及行业情况说明
由于钢铁行业原燃材料以及产品依赖其他行业,在上下游行业诸如矿山、房地产、基础建设等存在波动时,将对钢材的生产、销售产生一定的周期性影响。为此,公司进一步统筹布局产品销售区域及流向,加强与客户沟通,着力建设钢铁信息、供应、销售、支付、融资、物流、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型电商平台,为用户提供定制化服务,逐步建立得到客户认可的服务标准和信用体系,增强客户粘度,强化公司在福建钢材市场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好区域市场价格。同时,公司根据各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品牌品质,研发高端品质,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市场合作,充分凸显公司在福建省钢铁行业的龙头地位,积极配合省政府压减省内钢铁产能,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面对钢铁产能严重过剩、钢材市场需求低迷、资金紧张、价格持续下跌、库存居高不下、钢铁企业亏损严重的不利局面,公司全体职工齐心协力、主动作为、沉着应对,采取灵活的营销策略,主导和掌控好市场操作,努力维护好福建区域市场钢材价格,尽一切可能从市场中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产销率、资金回笼率100%的目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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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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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全年产钢598.38万吨,比上年降低4.90%;生铁542.80万吨,比上年降低3.87%;钢材589.45万吨,比上年降低2.35%;焦炭85.65万吨,比上年降低0.33%;入炉烧结矿722.44万吨,比上年降低5.44%;实现营业收入125.42亿元,比上年降低30.41%;利润-127,465.43万元,比上年降低3,810.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63.64万元,比上年降低3006.2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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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纵观2015年钢材市场,需求的疲软一览无遗,价格支撑位不断被击穿,全国钢铁行业进入严重亏损状态。公司全年营业收入1,254,19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037.31万元,降低30.41%;营业成本1,310,429.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5,091.50万元,下降24.93%;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810.2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06.28%。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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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黎立璋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3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6人,此外,董事高少镛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其委托董事黎立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黄导先生、刘微芳女士提交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三位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如下:2015年年末资产总额为712,411.9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254,194.55万元,营业成本为1,310,429.26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813.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2,863.64万元,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74元。公司201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如下:1、营业收入为96.51亿元;2、利润总额为5,226.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53.89万元;3、2016年度投资项目财务预算安排用款3.46亿元。上述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928,636,422.40元。公司201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52,551,761.41元,加上当年转入净利润-928,636,422.40元,扣除在2015年派发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5,347,000.00元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568,339.01元。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15年度出现亏损,201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派发现金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18,568,339.01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内容如下:主要产品产量:1、转炉钢生产目标538万吨;2、生铁生产目标495万吨;3、入炉烧结矿生产目标667万吨;4、焦炭生产目标84.5万吨;5、钢材生产目标530万吨(含委托加工材)。
八、审议通过了《2016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计划安排投资34,623万元,主要建设项目如下:1、一高线升级改造,2016年计划安排投资10,000万元;2、三钢闽光物联云商项目,2016年计划安排投资20,000万元;3、其他零星技改项目,2016年计划安排投资3,218万元。此外,2016年度公司还计划安排1,405万元用于生产机动设备大修技术改造、零星设备购置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含税,含交通食宿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3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亲自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我们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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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9,446,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0,000股的比例为72.8346%;
(2)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4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0,000股的比例为0.5502%。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2,388,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0,000股的比例为73.3848%;其中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038,4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0,000股的比例为4.49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2,38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41,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8,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2.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368,350,00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038,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41,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8,414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2,38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41,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8,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4.在关联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4,660,26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77,728,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41,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78,15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5.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368,350,00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038,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41,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8,414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2,38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41,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