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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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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1,259,36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隶属于电子信息制造服务(EMS)行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电子产品研发制造服务,2010-2014年MMI全球EMS制造商排名位列前十,随着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不断融合,信息技术逐渐在各类终端中应用,EMS行业边界逐渐模糊,组装制造环节附加值日趋减少,需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垂直整合,延长产业链,并向新兴产业布局。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计算机与存储、固态存储、通讯与消费电子、医疗产品、计量系统、商业与工业产品、自动化设备、触模屏以及半导体封测业务,在九大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

 公司还投资了其它业务领域,主要涉猎的业务有,参股了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布局 LED业务,参股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足光通信业务领域,参股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足专业精密塑胶、五金模具业务领域。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范围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工作,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全球经济深度调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应对。2015年年初,公司管理层将全年定调为“创新年”,通过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提升运营能力,保持公司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业务结构等方式,继续推动在产业链上的垂直整合和向价值链两端拓展的升级转型。公司通过收购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入存储芯片封装测试新业务领域,完成在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在EMS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公司继续推动珠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建设及全球产业布局优化,将原有深圳产能加速外移至惠州、东莞、马来西亚及泰国等工厂,这样不仅能充分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和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资源,保持公司领先的制造优势,还可以腾笼换鸟充分释放深圳区域土地资产的商业价值。到2016年,东莞、惠州两地一期二期厂房全部建成后,公司将形成24万平方米的厂房面积,为后续新业务的陆续导入做好充分准备。目前,东莞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实现计量产品、消费与通讯电子、自动化设备等多项业务的迁移。东莞基地二期项目自2014年12月动工建设以来,目前部分标段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惠州基地二期项目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建设,计划2016年完成竣工并投入使用。彩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公司生产基地的进一步扩大,为公司产业的转移升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2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降低6.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1%。

 1)硬盘磁头及相关产品

 2015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持续下降,同时固态硬盘市场增长较快,使传统硬盘市场的出货量受到一定的冲击,公司的硬盘磁头及相关产品业务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为降低外部环境对公司业务带来的冲击,公司一方面在稳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宽与客户的合作领域,如马来西亚工厂自投产运营以来,出货量稳定上升,2016年继续保持原有硬盘主板业务生产外,将引入希捷存储服务器和SSD产品的生产服务,为该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管理与技术创新能力保持行业领先,通过内部管理提升、标杆学习、精益生产等措施,降低了制造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业务的整体盈利能力得到了提升。

 报告期内硬盘磁头及相关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7.73亿元,较2014年同比下降2.32%。

 2)自主研发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产品主要包括智能计量产品、支付终端产品、自动化设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7.66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7.31% 。其中智能计量产品营业收入 7.5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6.46%。

 在全球智能电表需求持续增长的宏观环境下,公司智能电表业务2015年保持高速增长,利润增长翻倍。公司在保持传统优势市场业务平稳增长的同时,跟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欧洲、东南亚、中亚及非洲地区,市场开拓不断取得突破,与多个国家的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获得多个国家试点订单,为后续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另外,为实现国内电表和国外电表业务的共同发展,充分发挥资源整体优势,公司于2015年6月份收购原参股企业长城科美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进一步促进国内电表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强公司智能电表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支付终端产品业务方面,由于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影响,税控收款机正在清理库存,业务进入收尾阶段。金融POS机业务方面,面对银联商务等传统市场高门槛的进入壁垒,第三方支付、出租车闪付终端等领域需求不大,公司将调整策略,结合自身优势发展小批量多品种的ODM及JDM业务。

 随着“工业4.0”及《中国制造2025》的推进,智能制造和智能工厂成为行业热点和未来方向,公司自动化设备业务迎来良好发展契机。为应对未来大规模的市场需求,公司在关注内部客户的同时,通过扩大销售和研发团队,提升市场开拓能力,2015年已拓展多个外部客户,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利润水平。此外,公司在东莞产业基地完成了自动化设备业务的产能扩建,实现产能翻倍,并可承担种类更多、精密度更高、工艺更复杂先进的各种自动化生产线体的研发制造。 目前该业务已经形成高精密自动装配、自动点胶、自动贴标、自动化线体以及非标自动化五个产品系列,致力于成为智能高效的自动化生产线体装备及整体自动化解决方案的集成制造商。

 3)电子产品制造业务

 电子产品制造业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物料采购、SMT贴片、整机组装、测试、物流配送等环节的电子产品制造服务,主要包括手机通讯类产品、医疗电子类产品、固态存储产品等业务。

 在消费与通讯电子领域,2015华为手机业务销量迅速增长,公司为满足华为业务攀升的需求,积极调配和扩充产能,并在原有手机业务的基础上,延伸业务合作范围,拓展了华为数据卡和平板业务,公司与华为的合作得到进一步加深。公司高品质的产品质量和及时交付能力,得到华为公司的高度肯定,2015年获华为终端产品“华为核心合作伙伴银奖”、“精益生产奖”及“最佳质量奖”等多个奖项。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市场,2015年下半年成功导入华勤、vivo等新客户,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消费与通讯电子产品生产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医疗产品领域,与重点客户ResMed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出货量平稳增长。2015年其业务已全部转移至马来西亚工厂生产,深圳产能已成功导入美国、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多个国家医疗保健产品领域的新客户进行填充,并参与到多个产品部件的方案设计研发中。标志着公司在医疗产品领域的技术实力及生产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将持续增长,业务利润后续有望进一步提升。

 固态存储产品方面,公司通过提高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范围和工程能力,降低人力成本,加强产品工艺技术。同时,通过完善业务开拓管理机制扩大现有业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导入U盘壳体供应业务,为业务的发展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国家扶持以半导体技术为基础的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导向下,公司作为中国电子旗下核心的高端制造企业,公司在原有LED芯片封装检测项目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产业平台优势,通过收购沛顿科技进入半导体封装检测领域,推动公司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中上游延伸,向半导体封装测试等核心技术领域产业转型升级。

 2015年3月,公司成立关键零部件事业部,整合触模屏、玻璃盖板和蓝宝石等业务,在石岩与惠州工厂两地生产。目前,触摸屏业务已成功引进国内外多个客户,业务订单稳定供货中。随着触摸屏应用领域的增加和2.5D、3D玻璃加工技术的成熟,作为触摸屏的核心材料,玻璃盖板的产品类别和应用范围也将随之扩大,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市场上相关企业众多,竞争激烈,低端产品产能过剩 ,高端有效产能不足,真正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并不多,公司积极引入专业团队,大幅提升产品工艺水平及合格率,有效控制单位成本,以期迅速提升产品竞争力。目前,部分客户订单已开始供货,多个项目实现试产和量产,2016年将有望获得大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产品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7.67 亿元,较去年同期降低 12.70%。

 4)新能源业务

 作为公司在LED行业的重要布局,开发晶业务发展顺利。开发晶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LED芯片、外延片、封装模组、照明应用等全产业链的厂商。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开发晶进行了二期项目扩建,主要生产超高亮度蓝光LED外延片。2015年,公司销售业绩比上年增长25%,其中,外延片销售收入占40%,封装模组销售收入占36%,照明应用和芯片业务也已经占到24%。

 2015年7月,开发晶宣布对美国BridgeLux公司进行收购,这将大大提升开发晶在全产业链的整合能力和研发制造能力,使公司更具LED行业竞争力,产业布局更加完善,但由于LED行业整体不景气,开发晶正在调整对BridgeLux公司的收购策略,与收购方继续谈判中。此外,2015年9月,国内LED龙头企业木林森投资参股开发晶,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使得开发晶的股东结构更为合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报表范围情况如下,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附注“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之3”。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

 (2)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6-01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本公司二楼五号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谭文鋕董事长主持,以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392,890,647.7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289,064.77元,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53,601,582.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3,353,811.42元,减去 2015 年度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73,562,968.15元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3,392,426.22元。

 经综合考虑各类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董事会提出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以2015年末总股本1,471,259,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562,968.15元,占2015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的40.72%。剩余未分配利润989,829,458.07元转入下一年度。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公告2016-019)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15年度补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5,182,664.67元。(详见同日公告2016-020号)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用DF、NDF买入、卖出外汇业务,单笔业务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同意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利率互换业务,单笔业务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同意在一年内发生金额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掉期业务。(详见同日公告2016-021)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立信用证、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海外代付、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经营周转、财资产品等,具体如下:

 1. 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 以信用方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9,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4. 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5.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6. 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7. 以信用方式向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等值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8. 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9.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0. 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1. 以无抵押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6.5246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500万美元额度主要用于开立银行保函、1.2亿元人民币额度主要用于开立不可撤销融资性备用信用证、5亿元人民币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12. 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6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3.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4.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5.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6.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7.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6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8.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6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9.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3,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0. 全资子公司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东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等值1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1. 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2. 全资子公司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惠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3. 全资子公司开发惠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4. 全资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磁记录”)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等值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5. 全资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6. 全资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事项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6-022)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CMEC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6-023)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5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6-024)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贾海英女士、朱立锋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度考核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6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以下九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董 事 侯 选 人:谭文鋕 贾海英 郑国荣 朱立锋 杨 林 陈朱江

 独立董事侯选人:庞大同 谢韩珠 邱大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6-026、2016-027、2016-028、2016-029、2016-030、2016-031)。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为:任期内,公司支付每人每年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含税),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董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支付其他报酬。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6-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经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监事人员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拟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2016-032)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 其他事宜

 在本次董事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事201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以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大同、谢韩珠)。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候选人简历

 谭文鋕先生,1948年2月出生,英国国籍,本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席主席,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曾获国家“友谊奖”、“广东省劳动模范”、“深圳市优秀外资企业家”、首届“深商”风云人物“新锐奖”等荣誉称号。1985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裁,1988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2008年1月起历任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谭文鋕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海英女士,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企业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董事、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业绩考核处处长、产业发展部企业管理处处长、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资产管理部董事(监事)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深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企业综合管理部控参股企业处主任科员、资产经理部主任科员等职。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贾海英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国荣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和商业经济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Country Lighting (BVI) Co., Ltd.董事局主席。198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0年5月起担任总裁,1990年4月起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郑国荣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立锋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南大学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专业、南京理工大学质量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主任。曾任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朱立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林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理学硕士学位,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彩虹集团公司董事、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杨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朱江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化学专业、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工程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磁记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长城集团深圳市华明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等。2005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陈朱江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庞大同先生,194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商业联合会永久荣誉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曾任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董事局董事。2012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庞大同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韩珠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华大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会计,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妙境路营业部兼职证券分析师、上海建工集团基础工程公司财务会计等。2014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韩珠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大梁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川丘处鸡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2016年2月2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邱大梁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6-03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2016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6、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二楼五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 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16年度为CMEC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谭文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贾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郑国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朱立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陈朱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1 选举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谢韩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审议《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二)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以上相关议案已经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6号)、《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7号)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资料,候选人简历见附件3。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 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 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0755-8320528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葛伟强 李丽杰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4月22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科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②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不同意该候选人请投0票。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议案11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六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

 议案12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议案11、议案12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填票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文鋕先生,1948年2月出生,英国国籍,本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席主席,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曾获国家“友谊奖”、“广东省劳动模范”、“深圳市优秀外资企业家”、首届“深商”风云人物“新锐奖”等荣誉称号。1985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裁,1988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2008年1月起历任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谭文鋕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海英女士,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企业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董事、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业绩考核处处长、产业发展部企业管理处处长、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资产管理部董事(监事)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深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企业综合管理部控参股企业处主任科员、资产经理部主任科员等职。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贾海英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国荣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和商业经济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Country Lighting (BVI) Co., Ltd.董事局主席。198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0年5月起担任总裁,1990年4月起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郑国荣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立锋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南大学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专业、南京理工大学质量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主任。曾任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朱立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林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理学硕士学位,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彩虹集团公司董事、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杨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朱江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化学专业、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工程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磁记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长城集团深圳市华明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等。2005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陈朱江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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