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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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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开关业务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为较高的产品性价比以及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经过多年的长足发展,目前公司开关业务的营销网络已经遍布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售前、售中、售后”为一体的系统化服务。公司永磁开关系列产品已经实现在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造纸、制药、食品、交通、环保等行业中的销售业绩。并与国内众多电力钢铁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永磁开关业务的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永磁开关细分行业因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传统行业客户经营情况不佳的影响,销售及市场推广进展情况不甚乐观,但这并未构成整体行业从成长期向成熟期发展的障碍。公司凭借永磁开关系列产品多年的业绩积累及品牌知名度仍然处于永磁开关细分行业的较领先地位。

 同时,为了实现公司的长足发展,结合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机遇,公司确立了转型战略,即在稳定发展原有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控股平台。根据公司的转型战略及构建金融控股平台的规划,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对抚顺银行的投资;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创新金融服务公司,作为公司在泛金融等优良产业的投资拓展平台;并以其为主体与大数据行业优秀团队合资设立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并取得控制权,以从事与泛金融等领域相关的大数据平台应用开发业务;另外,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在行业内排名领先的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及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的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总之,公司将围绕转型战略,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控股平台。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鉴于宏观经济形势不甚理想,公司永磁开关业务、电能表业务及高速公路护栏业务的传统行业客户因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业绩下滑,造成其项目投资及采购资金紧缩,这也对本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了负面作用,正因如此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的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512,178.5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2%;公司发生营业成本77,491,427.46元,同比减少11.97%,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75,405.99元,减少72.58%。

 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发展部署,注重在泛金融领域的投资和发展,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公司取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65,494.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24%%,使得公司业绩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 面对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国内形势,公司围绕提升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这个目标,确立了转型战略方针,充分利用公司优势资源,在保持永磁开关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实施一系列的转型动作,已实现在银行、金融大数据领域的投资、并与华康金控进行战略合作,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的转型举措也正在进行,公司致力于打造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控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资金优势和资源优势,发挥各方面资源寻找优良项目,稳步推进金融控股平台的建立。公司投资设立永大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寻找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项目进行投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海科融通100%的股权,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并已开始在互联网众筹、互联网小额贷款等领域布局,是行业内颇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以上举措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价值,增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2)战略合作方面:与华康金融控股公司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华康金融控股为保险代理、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及互联网金融四大业务板块组成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100多个城市的布局,250多万中高端客户,过万名签约保险理财顾问,旗下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国内首家实行总分管理模式的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企业,人力和业务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中国保险代理行业第一名。公司与华康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建立优势资源互补合作关系,增强双方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双方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

 (3)人力资源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使现代化管理的理念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适应。为了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考虑对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未来公司的管理体系,将在具有资深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与熟悉公司具体情况的技术骨干等专业人才带领下, 向着更科学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4)管理方面:围绕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公司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在保持现有执行流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对公司各部门执行模块管理模式,即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本次组织机构调整,达到了明晰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层次,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及优化公司人员配置的目的。今后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效果。有利于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管理质量及效率的提升,切实提高公司各层面的执行力,有利保障了公司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5)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研发团队改进产品性能,积极研发新产品,目前已有若干新产品进入型式试验阶段,不仅如此,公司竭尽全力为研发人员提供各方面有利条件,并鼓励研发人员积极进行产品研发,有计划的逐步增加研发投入,科技研发工作井然有序。

 (6)营销策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行业客户,公司永磁开关产品的原主要传统客户大多集中于钢铁行业、化工行业及煤炭等行业,近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公司的主要客户分部的行业逐渐增多,且公司已经实现了在铁路及电力行业的销售业绩。目前,公司正在努力开发其他行业客户,未来公司将实现向诸多行业的全面辐射,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将随着行业客户的有效拓展而逐步得到提升。

 (7)品牌建设方面:公司着力进行品牌建设,公司品牌在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公司成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后,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以此为契机,继续进行品牌建设。持续贯彻品牌理念,把永磁开关较传统开关所具有的可靠性高、寿命长、环保等特点深入到品牌理念中。为与时代发展更紧密接壤,公司结合网络营销具有受众精准、传播途径广泛、投入相对较少等优势,加强对公司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聘有专职法律顾问专门负责品牌权益的维护,公司还通过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品牌营销的基本策略,另外还通过媒体宣传和产品销售逐步向客户推广公司的品牌,使得公司产品的发展和品牌的发展并驾齐驱,为实现未来长远飞跃式发展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6,512,178.52元、利润总额95,300,143.48元、净利润90,365,494.79元。未来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和坚实的技术力量支撑下我们有信心公司将会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 不适用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炜、韩波、吴铁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65,494.79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866,286.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5,471,800.17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50,000,000.00元,本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6,971,008.67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讨论,结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恣颖实业有限公司的提议并依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内容(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日、1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确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以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0,000,000股。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至840,000,000股,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即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0万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0万元。”;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2,00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为8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章程》修订后需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为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以上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议案》

 为了便于经营业务的统一管理,为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并注销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的法人资格。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年度报告》;

 5、《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6、《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公司章程》;

 9、《章程修正案》;

 10、《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1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2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13:00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65,494.79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866,286.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5,471,800.17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50,000,000.00元,本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6,971,008.67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讨论,结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恣颖实业有限公司的提议并依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内容(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日、1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确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以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0,000,000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董事会提出的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1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5年12 月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70号)的核准,公司2011年10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184,886.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7,815,113.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 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 年10月13日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4732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余额:

 ■

 注:初始到位募集资金中含有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市费用6,889,886.54元;

 3、2015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700,774.33元。

 (2)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合计44,279,924.92元,其中:

 1)2015年度,公司“年产8000台12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资金9,392,674.61元。

 2)2015年度,公司“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资金34,887,250.31(注)元。

 3)根据公司董事会公告,公司“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6月30日基本完成,2015年度未再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资金

 (3)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2,888.67万元(含息)及部分超募资金12,816.70万元(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共计25,705.37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6,685,509.33元及部分超募资金128,167,000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

 (4)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5,267.53元。

 注: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公司相关决议及执行时间有延迟,故以实际募集资金使用及转出金额披露。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2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议撤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在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开关公司”)在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两家金融机构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2013年12月9日,因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已到期,本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关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将其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设立2个募集资金专户,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上述各银行,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帐号,不再一一列示。

 (二)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2012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2012年12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3)2012年12月2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4)2012年12月2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3年12月9日,因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已到期,本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关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续上表)

 ■

 (续上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3:00—2016年5月5日下午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5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7、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上第1、3、4、5、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上第2、3、4、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3月31日公告。

 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432-64602099)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4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楼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1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永大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永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佳慧、郑颖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602099

 3、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注:对于所有议案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马正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佳慧女士、财务总监邓强先生、独立董事吴铁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崔海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6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为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关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表公司”),合并完成后,开关公司存续经营,电表公司的法人资格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电气开关、电器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开关公司总资产551,106,944.20 元,所有者权益529,171,429.30 元,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114,959,540.81 元,净利润33,837,450.84 元。

 (二)被合并方: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陆拾贰万伍仟元整

 经营范围:电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电表公司总资产4,897,116.22 元,所有者权益398,066.34 元,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3,647,597.86 元,净利润-1,197,653.14 元。

 二、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开关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电表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开关公司存续经营,电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开关公司承担。

 4、合并完成后,电表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入开关公司;电表公司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开关公司承继。

 5、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电表公司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合并完成后,电表公司的员工全部由开关公司管理接纳。

 8、合并双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本公司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合并双方

 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尽快办理证照变更、《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修改、注册等相关手续。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

 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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