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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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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54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际华集团于2016年3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申请》。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以及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等事项进行审议,完成了发行方案调整必要的决策程序。

 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条进行解释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公开披露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www.sse.com.cn)。同时,公司将及时将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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