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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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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1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9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心原质押给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獐子支行的2,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6年3月29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上述股份为投资发展中心于2014年3月28日质押给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獐子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6)。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45.76%。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4,2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

 2、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8.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7.21%,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5,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

 3、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70.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6.85%,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

 4、截止本公告日,吴厚刚持有本公司3,905.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5.49%;吴厚刚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7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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