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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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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3月26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0日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3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以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5日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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