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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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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代码:2016-008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无。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一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好于2015年一季度,同时同期军品的交付好于2015年一季度,致使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四、其他相关说明

 无。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代码:2016-009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6号)文核准,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6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052,484股,发行价格为1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8,999,968.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1,361,915.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日到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02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丙方”)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中信银行北京望京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701013100321963,截至2016年3月1日,专户余额为196,136.1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彭晗、孔德仁、魏奕、司维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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