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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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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润元”。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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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A/B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C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南方基金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股东结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旗下管理85只开放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公司每季度对旗下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本报告期内,两两组合间单日、3日、5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或卖出溢价率均值显著不为0的情况不存在,并且交易占优比也没有明显异常,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9次,其中5次是由于指数型基金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结构被动调仓所致,2次是由于指数型基金接受投资者申赎后被动增减仓位所致,2次是由于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已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经济弱势下行,GDP增速6.9%,工业增加值增速下台阶。出口增速大幅下滑,投资增速受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拖累下行,但消费表现相对较好。通胀方面,全年保持低位运行,最高点出现在8月份的2.0%,全年CPI均值为1.4%,PPI连续45个月负增长。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复苏相对稳健,美联储12月议息会议宣布加息,强调未来加息节奏将是渐进的,基本符合市场预期。欧洲和日本经济复苏遭受波折,全球金融市场动荡,欧央行宣布延长QE时间。政策方面,货币政策大幅宽松,全年共有四次降准,五次降息,目前存贷款基准利率均创下历史新低。央行重启7天逆回购,并下调利率至2.25%,维持短端资金面稳定。存款利率上限取消,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人民币成功纳入SDR,人民币出现超预期贬值。12月央行部署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防范系统性风险。全年债市走出一波牛市行情,信用债跑赢利率债。上半年,利率债曲线陡峭化下行,长端利率宽幅震荡,国开10年利率波动区间在3.66%-4.26%,至6月末基本与2014年底持平。下半年股灾导致资金大量回流债市、经济数据差、811超预期汇改、央行超预期降准降息、避险情绪上升等,利率债曲线平坦化下行,到年底利率债和信用债收益率均处于历史低位。

 投资运作上,南方润元纯债基金全年持仓仍然以信用债为主,同时配有一定的利率债仓位进行波段操作。组合在年初时配置了较高的信用债仓位和久期,在上半年获取了一定的资本利得和票息收益。7-10月,由于规模持续增加,考虑到未来赎回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主动和被动降低了信用债的久期和仓位,未充分享受到期间信用债大涨的收益。11月,IPO重启之后债市调整,基金规模下降较快,我们认为在经济下行和资金持续流入债市的大环境下,债市风险不大,因此在11月下旬逐步增加利率债和信用债的久期和仓位,在12月份的债市牛市中获得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南方润元A/B级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0.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74%;南方润元C级基金净值增长率为9.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7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预计受地产投资、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下降等拖累,2016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三季度后受15年基数影响,以及政策的累积效果,经济可能会阶段性企稳。预计2016年CPI均值在1.5%左右。货币政策仍有进一步放松空间,从外汇占款减少、资本持续外流的角度出发,央行需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MLF等操作投放基础货币,目前宽松的资金面大概率仍将持续,如果经济下行压力过大,也仍有降准的必要和空间。在经济下行压力大、货币政策维持相对宽松、资产再配置、资金持续流入债市的背景下,债市大环境较为有利。不过从短期来看目前债券收益率的风险收益比已不高,并且存在一些风险因素需要被市场消化,包括供给侧改革、人民币汇率对货币政策空间的制约,1月份信贷和社融放出巨量,3月份债券市场供给压力加大等。信用债虽然绝对收益率水平也处于历史低位,资本利得空间和杠杆息差价值被削弱,但在资金充裕、银行资产端到期较多而缺乏配置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信用资质较好的债券利差扩大的可能性也不大。需甄别行业和个券的信用资质,警惕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尾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监、数量化投资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及运作保障部总监等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由于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本报告期内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12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311,419,329.55份,其中A/B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1,168,373,866.15份,份额净值1.184元;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2,143,045,463.40份,份额净值1.168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小松______ ______徐超______ ____徐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1.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1.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2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3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5% / 当年天数。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向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发送划付指令,经中国建设银行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4% / 当年天数。

 1.1.1.1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1.1.1.2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1.1.2.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1.1.1.3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1.1.1.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1.1.1.5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1.2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1.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999,865.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86,0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2 投资组合报告

 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注:无。

 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2.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2.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3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3.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3.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5 重大事件揭示

 5.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无。

 5.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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